引路推进工作。同时,如在工程建设当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用我们诚恳的态度、务实的工作、不懈的精神,为工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落实四个“必须”,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一)责任目标必须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管理体制上明确了由国务院统一领导、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县市政府负责实施,同时要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在责任上明确了县市政府对辖区内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这两条既规定明确了地方政府和政府负责人的责任,也凸显了校舍安全工程的重要地位。地方政府尤其是县市政府要切实把学校的建筑质量放在各种民用建筑的首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校舍安全的重要职责,相关部门要切实把农村学校的建筑质量真正管起来。校舍安全工程的目标,是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要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我州的主要任务是:从20*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全州中小学校舍排查工作已基本完成,据统计,全州中小学的d级危房增加到1*万平方米,b级、c级危房达34万平方米和65万平方米,分别占校舍面积总数的30.77%、10.06%和19.23%。今年初安排的3.6亿建设资金所涉及的今、明两年需要完成的319个项目,今年年底之前必须全部启动实施。所剩余的*多万平方米d级危房拆除重建和b、c级危房的加固改造,待省的方案确定后启动实施。各县市要根据工作进度情况,可以考虑以县市为单位,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或现场办公会来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
(二)规章制度必须进一步健全。州校安办和各县市校安办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制订目标责任管理制度、集中办公制度、周工作计划制度、简报通报制度、进度旬报告制度、项目公示制度、巡查督查制度、监督举报制度、绩效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责任人负责制,实行挂钩负责。同时要督促各项目施工单位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要加强工程建设的档案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有迹可查、有据可依。
(三)建设程序必须严格遵守。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要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法》、《城乡规划法》、《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都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单位和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
(四)技术指导必须进一步加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要针对校舍建筑结构类型、当地工程地质条件和房屋加固改造工程的特点,积极开展对本地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要分别制定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及技术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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