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和维护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驻青岛开发区各高校学生组织间的联系,畅通工作交流、合作渠道,增进兄弟高校学生组织间的友谊;倡导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治理、自我服务,开展学术文化交流、社会公益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发展同各市区以至全国大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全国人民和大学生的正义事业。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并实行团体会员制。开发区各高等学校(包括国家教育部门审批成立的依靠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学生会,经申请批准,均可成为本会理事单位。
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是青岛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关。
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地点由主席团协商决定,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主席团;
(五)讨论、决定应由区大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议决的其它重大事项;
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是青岛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的最高决策、协调机构。
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主席团从各高校学生会主要干部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四次全体会议。
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主席团常务副主席由各校学生会主席兼任,选举产生轮值主席一名;各校派出一名副主席出任执行主席;主席团设轮值主席一名,常务副主席若干名;各校派出一名副主席出任执行主席;主席团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会议由轮值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主席团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青岛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青岛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
(三)讨论、决定临时性、具有重大意义活动的开展;
(四)任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五)听取和审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
(六)审议和批准秘书处的学期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主席团下设秘书处,外联部、宣传部、活动策划部负责具体事务。
秘书处由执行主席及秘书长组成,是主席团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主
持各校学生会间日常的工作交流及合作;指导其他校级组织间的沟通;负责跨校学生活动的协调;治理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的经费和财产;负责各种会议记录及其他文字材料的整理与保管;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外联部由各校学生会外联部门负责人组成,选举产生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沟通和协调同社会各界的关系;寻求企事业单位对青岛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工作的支持;通过赞助、合作等形式为日常开支及大型活动筹集资金。
宣传部由各校学生会宣传部门负责人组成,选举产生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做好所开展活动在各高校校园的宣传;负责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网站的日常维护;负责开发区大学生联合会整体形象的设计及社会推广;积极做好所开展大型活动在社会上的宣传工作。
活动策划部由各校学生会派员组成,选举产生部长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