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副主编吴玉章也强调,在构建法律体系的时候,民间的规则、民间的习惯应是我们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过去在这方面的实践,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不平衡国家,各个地方各个领域之间民间规则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
来自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的印度裔教授surya
deva介绍了印度的经验。他说印度的宪法借鉴了很多欧洲法律体系的特点,但也吸收了印度的传统,比如对妇女儿童等弱势人群的保护。印度宪法的性质,与中国的宪法有相同的地方。另外,在印度没有统一的民法,因为宪法的制定者认为,印度各地方的宗教、文化各异,也许在法律制度上需要保持各地方的多样性而不需要制定统一的民法。一国的法律文化对法律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他认为中国应当非常慎重对待这个问题,而不是简单地照搬西方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一个典型的范例
我们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从一个大的方面来谈,最后总要具体到部门法、甚至具体到法律规则。或许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的介绍中,正好可以借中国民法典的法制进程,窥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如何渐行渐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制定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先是制定了婚姻法,在随后的很长时间里,中国的民法立法处于停滞的状态,直到上世纪80年代才重新启动,相继制定了担保法、合同法等民法的单行法。在90年代初,立法机关启动了中国民法典立法进程。20世纪将要结束的时候,制定了统一的合同法。今年3月又制定了物权法。中国民法典的内容基本齐备,目前正在起草的是侵权责任法。
通过历史以及民法典起草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个问题:
1.中国民法典的立法进程是在中国改革开放开始后正式启动的。在改革开放取得重要成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社会急需民法规制的情况下,才开始了民法典的立法活动。也正是在这个时候,立法机关确认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有中国特色的立法体系,而中国特色立法体系的标志就是中国民法典的完成。中国的立法机关和法律工作者都把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作为自己的任务,全力以赴。立法机关进行了八次审议,终于通过民法典的核心部分——物权法。可以说随着物权法的通过,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活动已经进入了最高潮。
2.中国民法典的制定经历了起起落落的过程,表明了国家对法治的重视。从中国的历史来看,过去的中国并不崇尚法治,人治的思想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不容易,即使在最近50多年的时间里,我们也对这一点没有明确的认识。这表现在民法典的起草过程,总是走走停停起起落落,一波三折。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立法机关认识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认识到了民法典在法治进程中的重要地位。下决心要制定中国的民法典,这也表明了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
3.中国民法典的制定突出中国特色,是体现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这一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在立法的形式上,不是一下子就制定一个完整的民法典,而是先制定单行法,然后再集中编撰民法典,实现法典化。立法形式是很有特色的。其次在法典的内容上,根据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确定中国特色的立法制度。在物权法中集中规定了中国根据自己的国情独创的物权制度,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都是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的情况确立的制度,这些制度在民法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具有中国社会现实的特点。
4.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是在总结中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