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才回到工作岗位;瓦斯监控值班室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在瓦斯监控系统报警后长达11分钟时间内,没有按规定实施停电撤人措施;防治冲击地压部门没有严格执行防治措施中的取屑次数规定,未能做好预测预报工作;*煤矿安监部门对海州立井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力。
5.阜矿集团公司及*煤矿重生产、轻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管理。集团公司在*煤矿改扩建工程尚未竣工的情况下,20*年为该矿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在该矿没有采区设计的情况下,对该采区的采煤工作面设计进行了审批,并对有关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等指令不及时进行组织落实。集团公司购买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因进货管理不严,未能发现是假冒伪劣产品。
6.*省煤炭工业局未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阜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煤矿海州立井改扩建工程疏于管理;对*煤矿海州立井20*年超能力组织生产监管不力;没有认真落实20*年5月*省政府领导针对*煤矿安全监察局提交的《关于阜新矿业集团公司安全情况的报告》作出的批示;对阜矿集团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有效组织检查整改。
7.*煤矿安全监察局辽西分局(原阜新办事处)在监察执法工作中,对*煤矿的安全监察不到位。对海州立井331采区无设计、没有采区专用回风巷、采区未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和该矿擅自修改设计增加3315皮带道与3316风道之间的联络巷、使之未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等事故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事故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依照有关规定,对33名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按照单位划分:外包工队1人,*煤矿17人,阜新集团公司11人,*省煤炭工业局2人,*煤矿安监局原阜新办事处1人,省政府1人。
按责任类别划分:已移交司法机关2人,建议移交司法机关2名,行政撤职13人,行政降级8人,行政记大过5人,留用查看一年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
按照职级划分:省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5人,矿处级干部18人,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2人。
国务院5月11日召开常务会议,同意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事故责任处理领导小组的建议,决定对*矿矿长宋加木等4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梁金发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按照程序免去其董事长职务;其余27人分别给予行政撤职、行政降级、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留用查看等党纪政纪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国强同志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成*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
二、*铜川陈家山煤矿"11.2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情况
20*年11月28日,*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有166人遇难,截至4月5日已清出并处理96俱遇难者尸体。
这起事故发生后,井下灾区又接连发生四次爆炸。由于井下瓦斯和有害气体严重超标,煤层着火,决定采取注水灭火措施。截至3月28日,累计注水44.3万立方米,井下灭火完成,从4月6日开始抽水。4月16日-17日我们抽调5名专家配合地方政府到陈家山矿下井勘查,初步了解井下415灾区仍有积水约35万方,瓦斯积聚量大,浓度高达90%。据此,专家组认为目前仍不具备下井调查的条件。
事故调查组通过前段现场初步勘查、谈话取证、查阅资料和专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