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工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一个重要部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各级重视信访、落实责任、维护稳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1、狠抓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属地治理、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有关规定,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切实担负起具体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解决好相关的信访问题。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把信访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信访稳定工作成效与干部考核使用挂钩,建立完善信访工作激励约束机制。领导干部分管的部门除抓好分工业务外,必须把信访稳定工作切实抓在手上,信访出了问题,要认真进行处理,主管部门更是责无旁贷。今年,信访稳定工作将纳入对乡镇、办事处的考核总分,与经济工作一同进行考核。市委、市政府今年将对86个乡镇、办事处的信访稳定工作进行排名,前20名给予奖励,后5名纳入重点治理一年。在重点治理期间,领导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不得交流,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因此,各级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真正把信访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把问题解决好。
2、加强督促检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督导通报、重点治理、案件倒查三项制度。对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厉通报,对信访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的单位和部门实行重点治理,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责任倒查。信访部门作为代表党委、政府接待处理信访事项的综合协调部门,有权向下级党委、政府及同级直属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事项,督查办理情况,纠正处理不当的案件,并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办理交办转办事项、不接受协调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3、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通过目标治理考核、重大上访通报和案件处理督查通报等形式,由区“两办”督查室、区信访局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跟踪督查,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直到彻底解决信访问题为止,确保信访问题处理工作落到实处。对不按规定时限妥善处理信访问题,造成群众集体、越级、重复上访的,视上访次数、规模大小及其造成的影响,分别给予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实行重点治理、诫勉和党纪政纪处分、一票否决等具体处理。
4、关心重视信访干部。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凡信访工作被市评为前20名或连续两年被区评为前4名的先进乡镇、办事处,其信访办主任经区委组织部考察,可提拔为副局级干部。各乡镇、办事处在配齐配强信访干部的同时,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信访干部,严格落实信访干部每月80元的岗位补贴,为信访干部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进一步加大对信访工作的投入,改善办公条件和接访环境,保障必要的办公经费。区直部门非凡是信访量大的部门,要成立信访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并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专抓信访稳定工作。
5、搞好宣传教育。国务院颁布的新《信访条例》,实现了信访工作理念的重大突破,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市制定了《关于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培训,9月份将组织检查验收。各级各单位要作出安排,采取集中学习、
会议培训、发放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坚持“四个面向”(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面向信访干部,以提高他们处理问题的能力;面向基层干部,宣传重心下移到乡、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全面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化解矛盾的能力;面向群众、引导群众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