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按照“一访一案、一案一号、一号一卷、一卷一档”和“受理限期、办理环节限期、结案限期”的要求,在今年月份制定了《信访处理流程治理办法》,对来信来访的受理登记、初审分流、立案审查、听证复查、归档考核等各个环节,明确操作步骤、责任部门、办理责任和办理期限,实行“流水作业式”的动态流程治理,同时引入催办督办和质量考评等监督约束机制,改变了过去信访处理工作“无登记、无期限、无考评、无档案”的状况,确保了信访处理环环相扣,及时高效。(四)建立了“四位一体”的信访处理机制。一是转变指导思想。我们对申诉信访案件立案原则由以前过分强调限制再审、维护既判力,改变为注重申诉有理、解决申诉难,只要当事人申诉的原裁判、执行有错误,果断启动法律程序予以纠正或补救。二是推行申诉听证。在把申诉案件纳入流程治理的同时,对申诉案件一般都要组织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公开听证,体现了申诉复查工作的诉讼程序性特点,增强了复查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三是强化调解和协调。把调解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方法贯穿复查和再审始终,尽力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对虽申诉无理或申诉事项不属法院处理,但当事人有困难确需解决的,我们主动出面协调,商请有关部门一道实实在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如匡福秀因代拆代建合同案不服判决向本院申诉不止,我们在复查中一方面通过反复、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
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另一方面,积极与产权部门协调,帮助匡解决了办证等困难,匡福秀主动息诉。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调解和协调,使个上访老户得以彻底息访。四是无理缠访终结制度。对申诉信访案件按法定程序处理完毕后,若原裁判结果正确,确无问题可解决,当事人又缠诉不断的,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确定,不再列入接访范围,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备案,体现法律救济程序终结。(五)实行申诉信访工作信息化治理。我们以建成的局域网为依托,委托软件公司开发了申诉信访处理系统,与原有的审判治理系统和自动化办公系统一起并列为三个信息治理系统。该系统具有案件查询、登记、立案、信息汇总等功能,立案庭和信访接待室配备了专用电脑,实现对申诉信访案件的信息化治理。实用信息化治理后,接访时只要进入该系统,每件申诉信访案件的立案时间、来访次数、反映问题、答复处理等重要内容一目了然。由于我们狠抓了信访接待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处访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近一年,我院共接待来信来访人(次),办理回复率达到了,办理申诉复查案件件,其中再审改判纠错件,使一批上访老户服判息诉。各位领导,当前我国正处于大变革、大发展的时期,经济结构的变化、新旧体制的交替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大量社会矛盾逐步凸显并不断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人民法院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国家信访形势的变化、发展势必在涉诉信访上表现得最突出、最尖锐、最集中。法院信访工作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还将面临严重形势,申诉信访数量将在高位徘徊,很可能在某一个时期还会攀升,多方面、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决定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任重道远。我院在涉诉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离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期盼,尚有差距。我们将借本次会议的东风,结合法院信访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踏踏实实把涉诉信访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