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安置、军转干部”等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每人一档,要形成卷宗。二要依靠法律、政策解决问题。要坚持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对信访老户普遍进行深入谈心谈话,同时鼓励基层干部采取多种有效办法,理顺当事人的情绪,使其自愿息诉息访。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问题,严格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要求合理,即使暂时不能完全解决的,也要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力给予解决,并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要求不合理又不合法的,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感化当事人,求得其信任、理解、支持;对那些偏执有过激行为的,要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并邀请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运用多种多样的协调矛盾纠纷的方法,就地解决问题。当然,对极个别不讲道理,“告洋状”或制造极端事件的人,要坚决果断采取稳控措施,依法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曝光,以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要通过解决一批、息访一批、终结一批、处置一批的办法,促使绝大多数上访老户息诉息访,把少数坚持无理上访的人员稳控在当地,要坚决纠正少数人利用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庆日等敏感期上访,制造不良影响,坚决制止少数人串联聚集的行为,坚决制止少数人异常上访行为。三要强化措施。市委、市政府已成立百日专项治理信访老户问题活动领导小组,从政法、工业、建设、国土、信访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组织,抽调专人参加具体工作。要加强督查指导,尤其是加强对办理、复查、复核等关键程序的业务指导。要强化责任,依法处理上访老户的事项,切实做到依法、慎重、公开。上访老户问题已经处理终结,但又反映新的问题属实且要求合理、合法的,应视同初信、初访,积极调查核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以确保百日专项治理信访老户问题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六)夯实基层信访基础工作。建立一个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必须夯实基层信访基础工作。要加强街道、社区和乡镇、企事业单位信访基础工作,强化综合服务功能,重点是充实、整合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信访工作力量。继续加大投入,落实办公用房、办事人员、办公经费、工作制度,为基层信访工作的开展提供充分保障。各县区和市政法、信访、综治、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信访信息的自动化、网络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快速沟通,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重大问题不出县区,绝大多数不和谐因素在县区内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要继续实行信访信息报告通报制度,严格实行突发事件一小时内报告制度。要继续推行信访、纪检、司法、综治、派出所“五位一体”办信访的工作模式,做到矛盾隐患早发现、早化解,使问题就地解决,群众就地稳控。要大力开展争创“四无”乡镇(无越级集体上访、无重复上访、无上访老户、无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活动,力争全市80%以上的乡镇、6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信访工作能够达到规范化要求。
三、加强领导,严格督查,确保各项信访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努力构建大信访格局。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是中央提出的加强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国务院新《信访条例》规定的法定内容,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信访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意愿。在构建大信访格局方面,一要坚持观念创新。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决不能停留在传统的思维定势上,要切实把信访放在党委和政府工作全局中思考,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背景下谋划,放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奋力崛起的伟大实践中推进。二要坚持定位创新。要转变信访工作只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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