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于2006年10月底前完成。对个别暂无总体规划的小城镇要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度编制消防规划,力求小城镇公共消防设施与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二)高度重视,努力做好城镇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近年来,在抓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方面,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今后的重点应放在普及和推广上。因此,县民政、公安等部门要从社区消防组织建设、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等方面入手,统一标准要求,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社区治理,逐级落实责任,力争使年内社区消防组织建设达标。另外,各乡镇政府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的消防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各项消防治理制度,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灭火力量和义务消防组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地消防安全环
境。
(三)落实责任,整治好重点行业和部位的火灾隐患。县工商、文体、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办理相关证照的前置条件,实行关口前移。县公安部门要把好涉爆物品审批、购买、使用、保管关,果断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逐环节落实人员和责任。县安监、消防部门要切实抓好加油站、液化气站、炸药库、油库和公共聚集场所等的重点部门的安全检查,建立一套完整的火灾隐患档案,分片治理,专人负责,定期抽查,认真考核,果断堵住恶性火灾源头,提高隐患整改效率。要进一步完善好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疏散预案,落实好防范措施,整改好火灾隐患。要切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对存有重大火灾隐患但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的单位,除了要按消防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和经济处罚外,还要从严追究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多方筹资,解决好消防装备和经费投入问题。消防车辆和装备建设是城镇建设水平和城镇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消防部队扑救火灾、抢险救援最基本的前提和保障。各乡镇要认真研究,进一步下大力气解决消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消防经费投入必须达到县级财政收入的0.5、公安消防大队业务经费人均不低于1万元的要求,今年将4.5万元的消防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要采取有效措施研究解决消防车辆和消防装备方面的问题,保障消防部队防火、灭火救援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要加大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投资,保障消防战斗员最基本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消防车辆灭火救援最基本的器材装备,保障队员工资和正常经费,努力把我们这支队伍建设好,把作用发挥好,把消防安全保护好。
四、加大宣传,注重实效,努力在人防设施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我县人防工作在县级有关部门支持协作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防空法律法规和防空知识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二是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收缴易地建设费工作难以开展;三是人防组织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要认真克服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继续加大对人防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防空预案,建设防空设施。县人武部、县人防办要加紧组织编制我县防空袭应急预案,组建防空应急分队,制定防空袭保障计划。要进一步完善城区防空警报系统,建立军地互联互通的人防通信指挥体系,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在新城区(下梁)增设1台防空警报系统,逐步实现警报覆盖率达到城区人口98%以上的目标。同时,要按照去年县政府召开的县长办公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办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涉及人民防空工程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