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顺畅和高效处置。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做到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有力,应对有效,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这方面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州森林防火指挥部都作了明确的要求,2006年又作了重申并下发了《关于规范森林火灾火情报送的通知》。森林火情信息传递和上报统一由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归口调度管理上报,重大火情需向党委、政府报告的,由同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电台、电视台、报社的记者,需要向社会公布森林火情和扑救情况,必须经同级森林防火指挥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
(三)抓好两个环节
一是抓死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环节。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影响面广,处置起来往往要兴师动众,耗费人力、物力巨大。要继续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职能部门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层层签订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一是坚持政府负全责。把县长、乡长、村长三个行政一把手的责任贯穿到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各长”的职责内容,做到一长抓一长、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使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切实落实到防火一线,落实到乡镇长、村(社)主任、村民小组长、家长、林权所有者这“五个”关键人身上,真正构筑起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机制。二是落实各级成员单位的责任。按照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责任。财政部门要保证防火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经费及时到位,不得挪用,不得拉用;旅游、建设部门要负责抓好森林旅游风景区的防火工作;新闻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在防火期内,做好森林火险等级、公益广告及有关防火新闻的宣传报道;气象部门要继续做好森林火险气象预测预报工作,抓住有利时机实施人工降雨增湿;教育部门要继续在全州中、小学校中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使林区中小学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主动与地方司法机关配合协调,对森林火灾案件一定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或犯罪分子,特别是要严肃查处第一把火,不断加强依法治火的工作力度。三是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工作部署,亲自抓隐患排查,亲自抓整改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责任落实到林业站、自然保护区、天保管护所、重点林区的防火一线,做到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火有人打。四是严格行政问责与责任追究,加强检查督促。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不落实引发森林火灾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未吸取不放过”的要求抓落实。
二是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环节。森林火灾多由人为引起,从一定意义上说,防火就是防人,就是教育人们文明用火,教育人们增强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深入人心。一是宣传方式要多样性。充分借助传统和现代手段进行宣传,宣传内容要丰富,重点是防火政策法规、防火吉祥物虎“威威”、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等,确保每一位进入林区的群众,首先看到的是防火标识,听到的是防火提醒,想到的是森林防火。二是宣传过程要持久性。既要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又要把宣传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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