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违纪违法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尊严,警示教育了干部。去年以来,我县共处理违法违纪干部57人,其中乡局级干部5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只要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不论涉及到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增强党纪国法的严厉性。
四、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在应对复杂局面中提高执政能力
在前面讲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时,我首先提到了“两点论”,这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范畴。而“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熟悉论的内容,即矛盾是无处不在、客观存在的。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必然会碰到各种矛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能否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正确应对复杂局面,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现实考验。
(一)要做到依靠法纪,维护稳定。依靠法纪是处理各种矛盾的前提。法纪是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准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要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和问题。在平时工作中,一些小事之所以变成大事,一些小问题之所以变成大矛盾,一些小磨擦之所以变成大事件,往往是由于少数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不依法依纪办事造成的。在这方面,我们既有反面的教训,也有正面的经验。在宾馆改制中之所以没有出现“后遗症”,始终保持了平稳秩序,就是因为我们坚持了依法操作,依法改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了个别想借机闹事的人。在周边地区少数民族问题突出的情况下,我县少数民族村之所以由“乱”到“治”,保持平稳局面,就是因为我们在少数民族工作中,始终做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四个维护”,在抓好帮扶工作的同时,果断依法严厉处治少数民族中的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果断保护绝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当前,维护稳定的形势非常严重,矛盾错综复杂,我们必须时刻清醒地熟悉到,只有依靠法纪得来的稳定才是最根本的稳定,才是最长远的稳定。因此,各级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果断做到依法行政,依纪办事。
(二)要做到以人为本,群众至上。以人为本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体现。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以人民群众为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至上,在珍惜民力上下功夫,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上动脑筋。要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和真正需要,用科学务实的态度作决策、谋发展、干事业。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要牢固树立群众标准,一切工作的得失、好坏,不凭主观臆断,不靠书本标准,只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兴奋不兴奋、答应不答应
作为基本的评判标准。不论是去年年初组织开展的“送饱暖干部包户”活动,还是去年10.11风暴潮灾难过后,多方筹措资金帮助沿海受灾毁房户建造修复房屋,帮助受灾群众安全过冬,这一切无不体现了县委、县政府以人为本、群众至上的施政理念。我们实行远离与个人利益有直接关系的人,让服务对象评价干部的做法,也正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三)要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人民群众最注重实际,讲究实惠。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只有下大力气,抓住根本,才能取信于民。从根本上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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