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改革不是形式的变化,而是促进林业发展的根本。
(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核桃产
业化发展的有力保证
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集体林地上做文章,可以扩大核桃的发展空间,增强农民群众发展核桃的积极性,有效地把我县的核桃产业发展壮大。要通过明确土地使用权,答应个人、集体承包、联营、土地入股、有偿转让等形式,实行谁种谁有,对限期内不种植的荒山荒地作重新调整使用权,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以“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方针,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手,紧紧牵住核桃产业发展的“牛鼻子”,把核桃产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明确任务,坚定不移地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关系到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稳妥推进,争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一)严把方向,明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以林业分类经营改革为基础,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扩大自主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调动广大林农以及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发展的积极性;改革和完善林业产业化建设、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治理的配套服务机构、职能,加快推进我县山区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现在开始,力争用4个月的时间,基本完成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达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的,初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近期要努力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林农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林区社会稳定不受影响,农村集体经济不受影响。远期要实现林农收入有较大的增长、森林资源总量有较大增加、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最终要把林业建成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
(二)突出重点,明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区划界定的集体林中的商品林。国有林不列入这次改革的范围。集体林权属有争议的林木、林地,通过协商能够明确权属的一并列入改革;争议比较大、历史根源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调解的可暂不列入这次改革的范围,但要抓住这次改革时机,积极主动进行调解,争取所有改革范围内的集体林都得到落实。
这次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要落实经营主体的“六权”:第一,明晰所有权。要做到三个明晰到户、三个70%到户。一是尽可能均山到户。村组集体共有共管的集体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能够到户的,尽可能实物到户。按照改革基准日的村民小组农业人口平均到户,实物形态到户到人,这是主要形式。“两山”在改革前已经明确但没有到户的完善手续后与已经到户的一并确权发证。所有集体林实物到户率达70%以上,确保农民均衡占有林地及森林资源。二是尽可能股权到户。把不便于均山到户,不便于、不利于治理发展的山林山地,通过评估作价后,按基准日的成员人口平均量化到人,发给农户股权证,股份到户率要达70%以上。建设发展按股投入,收益分配按股分红的林业产业联合体。三是尽可能收益到户。就是均山也不宜到户、股也不宜到户的其他集体林地,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承包或拍卖,所得收益分到户到人达70%以上。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