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要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注意开阔视野,扩展案件线索来源,组织协调好办案工作。
四是要调整办案工作思路。要辩证处理立案与处分的关系。对情节不十分严重的违纪案件,立案后可从轻减轻处分甚至不处分,作组织结论记录在案。案件查清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及早移送,及时腾出办案力量以利再战;案情复杂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清全部问题困难太大的,可在查清其违纪问题作出纪律处分后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以节约办案成本;对一般案件线索的初核要快查快结,不要在细枝末节上纠缠,以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五是要坚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中纪委去年下发的《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央纪委关于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意见》,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完善办案协查机制,加强对办案的管理监督,严格做到安全文明办案。坚决杜绝逼供诱供,切实防止办案过程中的意外发生。
六是要把握大局,充分发挥办案的综合效应。办案工作不是孤立的,必须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社会转型时期的政治经济形势和主要矛盾,把查办案件工作寓于改革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之中,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讲究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制效果。具体来说,要坚持“三个着眼于”,处理好“两个关系”,贯彻好“一个方针”。“三个着眼于”即:着眼于查办妨碍改革发展的典型案件,为经济发展排除干扰和阻力;着眼于挽回经济损失,帮助发案单位追缴赃款赃物;着眼于治本,落实查案“双报告”制度,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两个关系”即:一是处理好查办案件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二是处理好查办案件与综合治理的关系,发挥办案工作在惩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一个方针”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要正确运用政策,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保护与惩处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