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统一。
四、加强领导,合力推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有效运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布局之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制度、反腐倡廉形势分析会制度、领导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度,通盘考虑本乡(镇)、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各职能部门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尽职尽责,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麻木不仁、领导不力、不抓不管、队伍混乱、风气不正、屡屡暴露各种问题的地方和部门,必须按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的责任。
2、强化廉洁自律,带头做好表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端正党风政风的关键。近年来,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廉洁自律规定,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严格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采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两个纠正”,加强党性锻炼,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份之想,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廉洁从政“五项新要求”,自觉进行自查自纠,并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扎实有效地加以解决。去年以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都作出了廉政承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践行承诺,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带头廉洁奉公、带头勤政为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人格魅力带动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纪检监察机关处在反腐倡廉第一线,长期经受着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一定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宗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提高政治素养。要强化作风建设,发扬民主,坚持原则,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强化纪律建设,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绝不能有任何特权思想,更不能有任何高人一等的姿态,做到既依法执纪,又严于律己,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保障工作条件,落实办案经费,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的经费要务必保证。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保证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反腐倡廉工作中去。
同志们,反腐倡廉任重而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团结奋斗,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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