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坦。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切实保证社会有序运转,这些艰巨的历史任务,摆在已经执政57年的中国共产党面前。这个时期真正高明的做法,就是高瞻远瞩地提前布局,调整社会关系,调整利益格局,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促进和实现社会和谐,以此将各类矛盾化解于萌芽阶段。“和谐社会”理念的诞生,既是一场适时的观念革命,又是务实的审时度势之举。
2、构建和谐社会,是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我们党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奋斗目标,在中央全会上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一是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规律的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和谐的思想与中国当代社会实际相结合,提出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目标和具体措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这就既阐明了和谐社会的目标体系,又提出了实现这些目标的基本途径和原则要求,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二是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全面发展和进步的社会。提出建设和谐社会,意味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扩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不是简单的增加,而是认识上的一大飞跃。这个“四位一体”的布局,反映出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战略的谋划更加全面、协调、均衡,从而进一步充实、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三是深化了对我们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只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使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人与自然处于和谐状态,才能使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目的和要求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提出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方略的新认识,进一步升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
3、构建和谐社会,是关注民生的重大举措。由于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长期性、复杂性,使得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永恒课题,更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从现实情况看,一些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因素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一些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依旧存在,资源浪费现象还比较严重;城乡贫困人口还有相当数量,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不同地区、行业和人群之间收入差距有逐渐扩大的趋势,等等。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着眼于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六中全会着重研究建立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在促进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以及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作出重要部署,这是合乎国情、顺应民意的。《决定》是中国在推动经济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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