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践主题;经济发展落后的,可以脱贫致富为实践主题;经济发展好的,可以建设全面小康乡村为实践主题;各种类型的“难点村”,可以率先治理、后来居上为实践主题;选派干部任职村,可以跨越式发展为实践主题,等等。确定实践主题前,要在党组织内充分酝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实践主题既符合本地实际,又能凝聚党员和群众的共识,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把大力弘扬沈浩精神贯穿农村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组织广大农村党员学英模、见行动,在带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创造美好新生活中争当优秀。根据农村党员的不同情况,精心选择弘扬沈浩精神的项目载体。比如,在致富能力强的党员中开展“双培双带”,争当“双带”先锋;在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争当履责模范;在流动党员中开展“双向带动”,争当带动标兵;在干部党员中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争当代理表率;在选派干部中开展奉献在基层,争当选派标兵;在大学生“村官”中开展创业在乡村,争当创业能手,等等。要引导每名党员根据自身实际,按照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选择创争项目,作出明确承诺,落实创争任务。
三、需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农村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动员部署(2010年4月至5月)、全面推进(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深化提升(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和总结完善(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四个阶段的总体工作安排,通过“调查研究、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村入户,听取意见。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村入户,通过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能人大户、流动党员、困难群众、离任村干部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为确定活动的实践主题和创争目标、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打好基础。
(二)双向承诺,认真践诺。党组织认真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计划,村党组织的创争计划要经过党员议事会充分讨论。党组织要对每个党员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引导他们认领争当优秀党员的项目,制定创争计划。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党组织向群众承诺创建目标,党员向党组织承诺争当目标,确定承诺事项。党员大会可吸收村民代表参加,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要在党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扩大参与,全面覆盖。重视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与流入地的党组织的联系和协调,把流动党员动员和组织起来,提高参与率,扩大覆盖面。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在外出务工经商党员春耕、秋收或春节返乡期间,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他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提出明确要求。
(四)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结合工作分工,适时对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评议。
(五)评比表彰,激励先进。上级党组织对农村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比表彰,并推荐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更上一级党组织的评比表彰活动。评比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四、农村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领导和指导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把农村创先争优活动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