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县纪委监察局召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就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是要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增强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局意识,职责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推进自治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去年,县委下发了和党发6号文件,对落实《工作规划》进行了明确分工,今年3月份,根据地区纪委的工作安排,县纪委监察局分别下发文件,对2010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下面,我就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提几点要求。
一、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已是一项涉及各个单位、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面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中央做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决策部署,并出台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纲要》,这项决策,是中央在面对日益复杂的反腐败形势,面临事关人心向背的关键时刻做出的极其重要的部署。自治区、地区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先后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着重强调了发挥整体效用,形成整体合力的要求。去年年底,自治区党委、政府班子领导还分别带队对各地州市落实《工作规划》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抽查了部分县(市),可见各级党委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这项工作目前已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之一。
近几年,自治县按照自治区、地区的部署,也认真开展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对《实施纲要》的落实进行了明确分工,各单位也按照分工要求,做了一些工作,使惩防体系建设得到一定的推进。但总体来说,我们的工作离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有些单位认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纪检委的事情,没有认清自己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不能把自己致于体系建设之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惩防体系建设整体合力的形成。二是整体协调配合意识还不强。有些单位在工作中,各自为站,只管做好自己的工作,不加强交流、沟通和配合,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之间缺乏有效的协作,工作虽然都在做,但整体成效不明显。三是各单位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只有抓党廉教育,抓案件查办才是反腐败。目前,从《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的具体内容来看,很多工作都与各单位的业务密切相连的,比如,财政部门对“小金库”的清理工作,针对工程建设的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再比如说组织部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健全科学的班子及干部考核体系等等,这都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部分,是各单位、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不能再单纯的认为惩治和预防腐败就只是纪检部门的事情。今天在座的各单位,包括我们纪检监察机关都是在落实县委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部署,只不过分工不同、职责不同。
以上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我们的相关单位对这项工作在认识上不到位,在思想上不重视而引起的。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各单位、各部门一定首先要在思想上,对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一个重新的思考和认识,对自己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进行一次重新定位,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的决策上来,深刻认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性任务,杜绝事不关已思想,树立大局意识,把履行好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