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所在,也是我们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建设的具体体现。
二、要积极营造抓好武装工作的浓厚氛围
一是要坚持党管武装工作制度。党管武装,就是指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武装力量实施绝对的领导。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所说的“党指挥枪”。《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坚持党管武装工作制度,实现党对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的绝对领导,最主要、最根本的是通过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加强领导,把人民军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成“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战斗集体。因此,我们要积极适应新时期党管武装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党委议军、武委会例会、过军事日和乡镇武装部第一部长工作述职等制度,不断提高落实制度的质量。同时,还要主动抓好企业民兵党组织建设,保证民兵建设各项工作在企业的落实。
二是要注重民兵战斗精神培育。民兵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卫祖国、建设祖国、巩固国防、配属人民解放军战场支前的重要任务。民兵战斗精神准备是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内容,民兵战斗精神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军事斗争准备的进程和水平,关系到未来作战的胜负。这也是在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民兵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我们广大的民兵要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召之即来的国防意识,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令行禁止的纪律观念,崇尚科学的时代精神和沉着坚毅的心理素质。
三是要深化全民国防教育。要充分发挥军地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依托现代传媒手段,利用驻地红色资源广泛,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抓好以爱国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国防教育。县委党校要安排专题国防教育课,激发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提高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全民关心国防、热爱国防的意识。
三、创新工作发展,打牢武装工作基础
一要走军民融合发展路子。军民融合是我们国家富国强军的重要战略。军民融合最早的提法是叫“军民结合”。50年代初的时候,毛泽东就提出在生产上要注意军民两用,要开发两套技术、建设两套设备。此后,军民结合就成为国防工业生产领域的一项实际工作原则。改革开放后,小平同志提出了“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十六字方针,更为突出地强调了国防工业与民用工业两支力量的结合、军品研制生产与民品研制生产的结合。到90年代,江泽民同志提出“寓军于民”,强调在军队保障、军事人才培养和国防教育等问题上也需要采取军民结合的原则。2005年,锦涛同志提出了要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 年,党的十七大将军民融合作为国家的发展战略确定下来。军民融合说到底还是要改变经济建设中军地、军民“两张皮”的局面,实现军地“无缝对接”。因此,我们要找准经济建设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结合点,在经济建设中深入贯彻军事需求,充分吸纳和利用国家经济建设成果,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服务,不断提高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比如,我们的人防工程建设,在规划和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战时动员需求。在国防潜力调查中,要最大限度地把蕴藏在社会与民间的科技人才编入民兵组织。人武部要充分借助地方信息化资源和建设经验,不断提升机关信息化建设水平,努力使科技生产力转化为军事战斗力。
二要建立高效顺畅的保障体制。武装工作建设是军地的共同责任,各级领导都应当把后备力量建设摆在应有的位置,加大保障力度。县政府有关部门部门要统筹规划,对后备力量建设的工作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要明确大项活动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