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乡镇(街道)创建考核标准
平安乡镇(街道)创建考核标准
(100分制,80分以上合格)
实现目标考核分值
扣分说明
严
打
整
治
机
制
27
分
1、建立治安形势分析制度(1分)
无制度或有但形同虚设均扣1分。
2、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基层组织和群众积极参与“两反”斗争(2分)
教育、组织、群众工作不力各扣1分。
3、渗透、偷渡活动受到有力打击,跨国犯罪案件得到有效遏制。(2分)
渗透、偷渡活动打击不力扣2分,因防范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跨国犯罪案件的,每件扣2分。
4、无严重影响稳定的重大恶性案件。(2分)
未破的,每起扣2分。
5、无造成社会严重影响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2分)
有未打掉的团伙,发现一个扣2分。
6、双抢案件占刑事案件的比例不超过全州平均值。(2分)
持平不扣分,超过平均值5个点以内扣1分,5个点以外扣2分。
7、盗窃案件同比数不超过全州平均值。(2分)
持平不扣分,超过平均值5个点以内扣1分,5个点以外扣2分。
8、盗窃机动车案同比数不超过全州平均值。(2分)
持平不扣分,超过平均值5个点以内扣1分,5个点以外扣2分。
9社会面治安治理和控制有力,“黄赌毒”现象得以控制;文化、娱乐市场治理有序,群众意见少;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对当地治安的满足率不低于80。(5分)
社会治安、“黄赌毒”现象控制不力各扣2分;文化娱乐市场治理不力扣2分;群众安全感低于80扣3分。
10、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得到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火灾起数不超过全州平均值。(2分)
没有整治或整改的,扣2分;整治或整改不力扣1分;火灾起数超过全州平均值5个点以内的,扣1分,5个点以外的,扣2分。
11、做好因公或因私出国人员的教育、治理工作,不发生出逃、偷渡事件,不发生泄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涉外事件。(5分)
教育、治理工作不到位的,扣5分;出现公务人员出逃、偷渡事件的,一人次扣5分;出现泄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涉外事件的,一件扣5分。
治安防控机制30分
1、治安组织健全,有1名领导具体抓,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4分)
组织不健全的,扣3分,无专职工作人员的,扣4分。
2、社区、村(居)综治组织健全,发挥作用。(2分)
组织不健全、基层组织不发挥作用的,各扣2分。
3、按照要求建立了综治工作中心。(2分)
没有建立综治工作中心的,扣2分。
4、综治工作中心制度健全,发挥作用。(2分)
综治工作中心制度不全,不发挥作用的,扣2分。
5、每个社区有1名以上民警从事防范和治理工作。(2分)
社区没有配备民警的,扣2分。
6、构建群防群治治安防控网络。(2分)
没有形成群防群治治安防控网络的,扣2分。
7、建立了城区专职、乡村专(
兼)职治安巡逻队。(2分)
应建未建的,一个扣1分。
8、按照要求,加强了保安队伍建设和内部单位、金融等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1分)
没有按照要求配备保安人员的扣1分;内部单位、金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