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实现。各村居、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平安学校”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把建设“平安乡镇街道 ”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责任人。各个专项工作指导协调组及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平安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要抓示范,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认真抓好示范工作,对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及时上报,并抓好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乡镇街道 要通过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推动“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居”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突出两个重点
1、建立健全矛盾调解机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各种矛盾特别多,各级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和化解,确保社会安定稳定。要建立由乡镇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为依托,其它部门协同参与的调解机构。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月排查、月治理、月上报工作制度,乡镇(街道)每月向县综治办上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要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对重点矛盾和纠纷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把调处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街道 综治办负责协调整合辖区内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督办和检查,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日常工作中,乡村干部在遇到纠纷时,第一个接到报案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马上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能够解决的就地解决,力求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化解。要建立纠纷调处回访制,即乡镇街道 综治办对乡村调处结案的矛盾纠纷,在每月例会上汇总登记,对突出的案例或可能反复的纠纷,乡综治办同村干部一起上门回访,进一步消除双方怨气,沟通思想。要建立每月综治信访接待日制度,即乡镇街道 综治办、司法所及挂点包村干部在各村开展综治信访接待日活动,了解群众思想,预防排查矛盾纠纷。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创建平安工作一定要在提高“三率”上下功夫、见成效。宣传工作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平安乡镇(街道)”、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工作是平安创建工作的先行者,只有以浓厚氛围,加大力度,才能保证平安创建形成声势,健康发展;宣传工作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法宝,广大人民群众不仅是平安建设的主体,也是平安建设的最终检验者,要把上级部署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动员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总之一句话,平安创建工作需要宣传群众为前提,让群众理解何为平安,如何创建。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宣传。群众理解了,才会认同;群众认同了,才能参与;群众参与了,才能实现创建平安目标。要达到共知、共识、共振,切实提高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与此同时,对宣传工作应该注意的是要把握系统性、节奏性、鲜活性、经常性、创造性,努力扩大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