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等次。
(四)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范围。座谈人员35人左右,个别谈话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部分机关中层干部、部分村支书、村主任和乡镇直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座谈中要把握准座谈对象,以问题和情况的“准、清、详、实”为标准。对表现优秀和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要做广泛深入细致的座谈了解。
(五)撰写考核材料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要及时汇总情况,认真归纳分析,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每个考核对象做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写出负责性的考核材料。班子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考核时间,测评、座谈人数、班子现状、班子的主要特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总体评价。个人考核材料应写清被考核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工作职责、工作表现、问题和不足、评价等次、使用建议、民主测评等情况。考核材料形成后,考核组成员要逐人签名,并加注时间。
(六)鉴定
各乡镇党委要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表现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鉴定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其他班子成员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提出优秀等次建议的人数不能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
(七)确定等次
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在考核组和乡镇党委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按有关程序提交研究。
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豫组[1998]28号《关于印发<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谈话、诫勉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谈话诫勉,对个别不能正确对待自己存在问题,没有明显改进或问题比较严重的,经研究后,执行诫勉程序,并组织跟踪考核。
对评定为不称职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作如下处理:①免去现任领导职务;②责令辞去领导职务;③降职。
对受党政纪处理或涉嫌违反党政纪立案审查的分别确定为不称职、不评定等次、暂不评定等次。对暂不评定等次的人员,待问题查清处理后,根据不同情况再评定等次。
(八)反馈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向乡镇主要领导反馈每位考核对象的测评情况;考核等次研究后,通知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向被考核人反馈。
五、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从2009年11月19日开始,11月21日前结束。
二〇〇五年度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考 核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实际,决定从2009年11月19日开始,对全县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2009年度考核。为圆满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年度考核工作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为依据,采取干部个人总结、民主测评、走访座谈等方法,全面深入地掌握一年来乡镇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整体工作完成情况,了解乡镇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通过考察,为县委进一步加强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公务员年度考核定档提供准确、翔实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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