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弱;③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④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两项得票率超过与会人员总数三分之一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
领导干部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②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③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④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⑤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⑥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⑦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的;⑧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上。民主测评不称职票的得票率超过与会人员总数三分之一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
四、考核的方法及程序
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
(一)准备
1、撰写工作情况报告和个人工作总结。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在认真总结2009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分别撰写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个人工作总结。
已编外离岗的正副乡级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如无特殊情况,所在单位按称职等次上报。
班子工作总结和个人工作总结的数量和上交时间由考核组自己确定。
2、填写有关表格
被考核人员除撰写个人总结外,还要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如实将个人的基本情况以及2009年所做的主要工作填写清楚,对自己进行评价认格后,交单位党组织,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直接交考核组。
3、查阅资料
考核组到乡镇后,要核查乡镇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获得的各种荣誉、有关经济指标和其它一些重要问题。所有的核实证明材料,乡镇必须加盖公章。根据需要,考核组可以查阅考核对象的人事档案、会议记
录、文件等,以印证有关情况。(二)征求意见
考核组根据需要可征求执纪执法机关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了解被考核对象工作、生活以及社会交往情况。
(三)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1、参加民主测评和推荐会议的范围
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全体干部、村支书、村主任、乡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2、民主推荐
这次民主推荐,在乡镇现职副乡科级以上干部范围内(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除外),推荐党委副书记人选1名,副乡镇长人选3名,党委委员人选1名,武装部长人选1名,共6名。民主推荐票就地统计,当场公布。测评推荐结束后,由考核组2名同志当天将测评票及统计结果送回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3、民主测评。对乡镇领导班子的测评,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乡科级干部的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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