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实施,并重点处理好四个关系:
1、要正确处理推进改革与维护稳定的关系。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触及利益深、涉及范围多、政策要求严、工作任务重,事关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基层政权的稳固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各乡镇、部门必须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既要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工作,又要坚持科学的工作方法,把推进改革同维护稳定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要超前思考,超前谋划,超前行动,把政策宣传好,落实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要认真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对可能出现的信访等苗头性问题,要及早拿出应对措施,一旦发现,及时加以解决,妥善化解矛盾。
2、要正确处理加快改革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当前,正值冲刺上半年目标任务的关键时刻,市委也即将召开区(市、县)工作会议,我们必须在全面推进改革的同时,一丝不苟地抓好经济社会的发展,真正使改革成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不竭动力。各乡镇、部门要认真做好改革期间的衔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努力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对新成立的机构,要完善职能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尽可能缩短“摸索期”;对分流人员留下的工作任务,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手,尽可能缩短“磨合期”,确保工作不断线,做到日常工作和改革工作两不误,绝不允许在管理上出现真空现象,绝不能因为推进改革而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
3、要正确处理无情改革与有情操作的关系。每一项改革都要触及一部人的利益,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也不例外。在前期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已最大限度地利用了上级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了对分流人员的支持。但改革是严肃的,各乡镇、部门在改革过程中,既不能徇私情,也不能和稀泥,更不能简单地“拿钱走人”、“一分了之”、“一下了之”、“一走了之”,一定要耐心地、有的放矢地说服教育分流人员和其他人员,把思想政治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覆盖到每一个人,落实到每一件事。要密切注视改革过程中的各种思想动态,抓住、抓准改革对象的思想脉搏,大力开展正面的、积极的宣传工作,不讲套话,不许空愿,用政策解释疑惑,用道理消除顾虑,用措施化解矛盾,用工作感召人心,引导大家支持改革、理解改革、投身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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