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设在区卫生局,在本次专项整治期间,从食品药监、工商、质监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一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情况收集、发布工作。
二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区政府将出台《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部门职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目标、任务。
三要建立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奖励制度。要充分依靠群众,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畅达投诉举报渠道,使劣质食品无藏身之地。区政府设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列出专项奖励资金,对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案件,根据案件轻重,给予100元至5000元奖励。
四要加强专项工作的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落实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经费,检验监测经费,投诉举报奖励经费,宣传培训经费等,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要层层签订“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目标责任书”、“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区政府与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签订目标责任,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要签订目标责任书,部门与企业之间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六要加强食品企业信用管理。各食品监管部门必须建立三个记录档案,一是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档案,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如实申报食品添加剂的品种、数量、渠道等;二是建立监管部门的督查检查记录,指导、整改一定要到位;三是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不良信用档案,健全问题企业“黑名单”。各监管部门要制定企业不良信用管理办法,凡是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多次监督指导无整改的行为等均纳入不良信用管理内容,进行批评教育、停业整改,直到吊销许可证。
七要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派住监督员制度。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部门要派住监督员,落实监管责任,全面负责监督、指导和信息沟通工作。
八要组织开展督查、评估、考核工作。区政府督查室要不定期组织暗访、监督检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整治工作的评估考核,监督整改。
九要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整治氛围。各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企业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科学执法监管。新闻媒体要全面开展打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及时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在4月30日前必须将此项工作传达到企业,5月3日前各企业必须传达到全体员工。食安委办要做好整治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每周制作一期整治情况通报。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必须在每周一上午9时以前报送一周的整治情况。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建立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使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巩固成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