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市场成交情况”由季报改为年报;取消“限额以上连锁店(公司)商品销售情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行业分组中增加住宿和餐饮业分组;在普查的基础上,推广限额以下及个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月度抽样调查,按照国家方案所有县都开展抽样调查工作,国家正在修订方案,要求200*年1月份正式开展抽样调查,待国家方案确定后,对我省的抽样工作再具体布置。
12.服务业统计。
(1)《运输邮电业统计报表制度》由服务业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业处积极配合,两个处共同对数据质量负责。
(2)将原《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调整为4个新制度,即:《交通运输、邮电及电信报表制度》、《服务业报表制度》、《公共管理和社会
组织业报表制度》、《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报表制度》。在制度中增加了年报表和部分业务量指标;进行服务业个体户抽样调查;在《交通运输、邮电及电信业报表制度》中,对民用车辆拥有量的统计指标进行调整。
13.民营经济统计。增加《分县(市)通报主要指标》一张表,由各市统计局报送,报送期别为半年报和年报。
14.基本单位统计。
(1)单位基本情况报表列入专业统计。“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填表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上述各类企业的基本情况表随各有关专业的统计制度下发,由有关专业负责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名录库管理机构提供。基本单位报表报送形式的改变,将有利于对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和更新,避免名录库资料与专业数据的脱节。基本单位情况表在经济普查表式的基础上作了调整。
(2)国家统计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建立的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要求县及县以上统计、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和工商部门共同实施。本制度包括半年报和年报。表式分为统计系统填报表式和各有关部门提供资料表式。资料来源是各部门的单位审批登记资料和经常性统计调查中查到的新增、变动和消亡单位情况。
二.年报工作的主要任务
从省局对200*年统计年报和200*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所做的分析研究和调整变动来看,今年年报工作主要受到几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工作任务仍然比较繁重。这些因素主要有:
第一.报表制度有较大变动。主要有:由于统计机构改革而调整专业间制度的分工;增加反映公有制和非公有制控制力的标识;将去年进行的信息化统计调查内容落实在有关专业的制度中等多项调整和变动。今年省局对统计报表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是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进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我们要根据省里的调整变动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吃透精神、找准定位、明确分工、扎实工作,认认真真地把省里修订的报表制度贯彻好、落实好。
第二.修订制度与经济普查相衔接。今年统计报表制度的修订工作是在第一次经济普查之后进行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省局在报表制度的修订过程中,在统计内容、指标体系、统计口径和指标定义等方面与经济普查保持了高度一致。我们的任务就是认认真真地贯彻落实省里修订的这一套衔接紧密的统计报表制度,确保统计数据能够与经济普查数据、历史数据和未来数据得到很好的衔接。
第三.国家加大对gdp及相关指标的联审力度。今年9月国家统计局为了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实现专业统计数据与总量数据之间的衔接、地区数据与国家数据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