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不能兑现“承诺”的地方,属信誉较差单位,取消今后再动用启动指标的资格;年底帐面出现负数的地方,则必须按每亩当年最高折抵指标调剂成本回收款加30如数上缴省厅。
对去冬今春实施,目前已竣工的土地整理项目要抓紧组织验收,一则可以保障折抵指标供给,二则可以尽快腾出精力及早安排今冬明春土地整理项目计划与规划设计。这里还要再强调的是验收必须坚持把好质量和整理面积与新增耕地面积核实关,达不到规划设计要求(标准)的不能通过验收,必须督促施工单位返工和补救,严禁虚报冒领。验收必须按程序进行,该提交的资料一定要经得起推敲。
另外,各地除报国务院的项目以及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农业龙头企业、军事、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和达到省厅今年15号文件条件的地方与项目,可向省争取一点规划、计划指标追加外,其它主要还是要靠大家自己去努力。
四、关于耕地“占补平衡”问题
湿地要保护,坡地要退耕,我省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且逐年减少,开发整理的难度和成本不断提高,同时还须注意避免出现个别地方反映的前几年耕地占补平衡只是“帐面平衡”情况,因此保护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任务十分艰巨。
耕地“占补平衡”是法定义务,除了全国人大可以改,其他谁都改不了,我们只能是认,实实在在去抓落实。主要抓4条:一是抓紧建立和完善耕地储备库,把前几年我们确己补充的耕地剩余指标用起来,同时杜绝重复多次使用的虚假行为发生。二是研究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可用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折抵后剩余的28用于补充耕地政策。总的意见是“一指两当”:就是国家和省重点与规划计划指标“双追加”等指定项目,可使用当地当年土地整理项目产生的28。三是拓展补充耕地的内涵。前段时间我到衢州去调研,发现过去种在耕地上的成片桔园,由于受冻害都枯死了,老百姓反映再种桔树种不起来,最好能恢复耕地。现在勤快的农户已在当旱地种,按土地详查和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反映的仍是园地,那我们何不帮助农民去复垦,而且还可建成标准农田,象这种废弃或退化必须淘汰的园地垦造成能直接具备生产粮食能力的土地,当然应作为占补平衡的耕地来考核。四是抓紧修改补充完善土地整理开发规划。我省各级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有专题,后来又搞过土地整理暨标准田建设专项规划,且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作用。现在国土资源部要求补充完善,我认为很有必要。一方面土地整理政策要长期坚持下去,只有继续抓好这项工作,并保持政策相对稳定,才有可能满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占用耕地的需求;另一方面,1000万亩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后,还有多少土地、哪些土地还可以整理,哪些土地还可以开发,哪些建设用地还可以复垦,需要认真分析,需要通过专项规划予以落实,以保证有计划的组织实施。厅里己以浙土资发(2002)32号文件转发了国土资源部的有关文件,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确保11月份保质保量完成专项规划。(市、县在修改完善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规划技术上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省土地整理中心编制)
五、关于维护征地秩序与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问题
说到征地,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特别关注的问题,征地管理又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项很重要的也不大容易做好的工作。征地管理工作本身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经济建设的发展,也直接影响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稳定大局。前些年的一次性货币安置的负面效应日渐显现,由此引发的信访、上访,甚至集体上访增多,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尚未解决。突出表现为“六难”:一是,在土地补偿标准确定上,存在要寻求一个既合法,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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