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整治工作态度不够坚决,工作不够有力,甚至以停代整、以停代关、明停暗开,使整治工作流于形式。特别是一些区、市驻县单位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部署没有贯彻、落实,有些甚至没有与下属部门、单位或所管辖的二层机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是安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些企业长期存在的生产规模小、设备简陋、安全投入少、技术含量低、管理水平低的状况没有明显改变;一些非公有制企业急功近利,不注重安全投入,管理人员、技术、设备、防护用品等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三是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尚未根除,有的还相当严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治理;乡镇船舶违章搭客现象仍普遍存在,耙螺船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整治和管理。
四是在抓工作落实上还有很多实际问题。一些部门和乡镇安监机构力量配备不足,装备缺乏,工作难以有效开展;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的监控和整改措施因缺乏资金难以落实,虽然进行停产、停业整顿,但隐患依然存在。
五是有关部门、单位没有很好地协调、配合,致使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很好地形成合力。
(二)存在的重特大安全隐患
沿海各乡镇耙螺船、全县烟花炮竹和“私炮”加工点、全县部分燃气储存站和销售点、个体加油站、全县非煤矿山、全县各乡镇渡口渡船、弘峰()农药有限公司、横跨所中小学校园的高压线、水陆道路交通、常乐酒精厂和国道线部分路段存在有重特大事故隐患。
以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证明我们的整治工作力度还不够,安全生产工作还未彻底抓好,只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带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才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抓住主体、夯实基础,落实责任,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一)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级领导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任何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精力、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抓紧抓好。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如果人的认识不到位,认识不足,安全生产工作就谈不上贯彻落实,这是最大的安全隐患,要进行深入专项整治。二要克服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相对稳定所滋生的松懈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三要增强全县一盘棋的意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单位,要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作战,协调一致,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针对我县一些重大隐患确实存在经费不足及其它客观原因,一时无法彻底整改,但必须采取积极的监管手段和方法,不要等待、观望,要发挥主观能动性。
(二)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抓住主体、夯实基础、落实责任。一是要紧紧抓住企业这个安全生产的主体,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企业,只有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牢固扎实,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有可靠的保证。我们在企业生产的全过程中,始终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企业生产每个环节、每个工序、每个岗位抓起,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