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当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从1000美元—3000美元的特殊发展阶段。根据国际经验,这个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制约着社会前进的步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我们党顺应这一历史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努力承担起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任务,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一、 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因此,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履行检察职能的应有之义。
(一)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决定的。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下派生出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三个平行并列、各自独立的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分别执行国家的行政管理和司法裁判职能,而检察机关执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必然结果。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新时期检察机关的执法宗旨,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为本执法理念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必须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通过发挥职能,严厉打击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实现执法为民,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客观要求。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和总趋势,它正以不可阻挡之势对国际经济、政治、文化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任何国家要跟上时代潮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都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发展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经济文化落后,党的根本任务就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以此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检察机关必须牢牢把握住发展这一时代主题,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发展大局。通过创建清廉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
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仅揭示了检察工作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