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受人格不确定性的内在影响。青少年心理和生理尚未定型,自我约束力不强,心理构成易变,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处于危险期。少数青少年因自身素质不高,交友不慎,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差,经不住各种诱惑,很容易被拉扰、利用,义气用事,不计后果,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五是在社会管理上有时还有漏洞。比如,按有关规定,网吧不准未成年人进入,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一些网吧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带来了很多隐患和问题。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具有问题的多样性,原因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站在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立场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推进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让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少年儿童的真情关爱,同时,真正体会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作用,以及与每个家庭的密切关系。
二、综合治理,全面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既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上下齐抓共管,家庭、学校、社区通力合作,党政群团一齐动手,共同构建“家庭护苗、学校育苗、社会扶苗”的保护体系。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和“丙戌行动”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细化责任,落实措施,抓出实效。
一是要固本清源。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家庭、学校、社会各个方面,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不可能起到一劳永逸的作用。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丙戌行动”,深入研究有效保护未成年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要从解决问题的核心入手,从源头上找出解决影响青少年成长的办法。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青少年最重要、最直接的保护力量,也是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的第一责任主体。妇联等有关部门和社区居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家长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活动,通过创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平安街道”,努力为青少年创造“无毒品、无赌博、无黄色、无暴力、无邪教”的安全健康成长环境。对法定监护人,要做好相关法规政策和家庭伦理道德宣传教育工作,促使其履行抚养义务;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针对离异或单亲家庭,要通过家长学校举办各种类型的教育培训,改善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社区要特别抓好流动家庭、重组家庭、单亲家庭、空巢家庭和其他对子女监护能力弱的家庭的教育和帮助,学校、社区要经常性地上门走访,教育、督促和帮助家庭尽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
二是要突出重点。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具体情况,逐步建立相应的社会防控体系,在“抓就学、抓就业、抓管理”上下功夫,求突破。要构建教育矫治体系。教育部门要通过强化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失学、辍学率总量,切实加强对不良行为在校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的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切实降低这类群体的重新犯罪率。要构建就业引导体系。劳动部门要加强对务工就业青少年的岗前培训和法制教育,共青团、妇联等单位也要配合开展职业培训、提供用工岗位信息、“一助一”结对服务等活动,帮助他们提高职业技能,为他们提供就业、生活和学习上的帮助。要探索区域性闲散青少年管理和预警体系。针对流浪儿童,要研究制定救助保护政策,尽快建立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努力形成独立的救助保护工作依托。同时,要严厉打击控制操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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