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了原榆次市东阳镇农民张玉虎。在此后的十多年里,刘志珍同志积极帮助张玉虎进行蔬菜种植、联系销售渠道,使张玉虎脱贫致富。村民王东亮出狱后的第三天,刘志珍同志了解到他没有生活来源后,便主动联系工商、城管部门,并拿出1000余元帮助王东亮摆地摊卖小吃。如今,王东亮不仅自己成了家、买了房,还开办了特色饭店。多年来,受到刘志珍同志帮助、资助的刑满释放人员近50人。向刘志珍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群众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在群众面前,在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去关心群众、帮助群众,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争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维护者和实践者。
四、学习刘志珍同志舍生取义、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2001年春,刘志珍同志负责组织侦破一起震惊全市的黑社会团伙持枪杀人案。在抓捕主要犯罪嫌疑人时,他把个人的生死置之度外,将防弹衣让给刚参加工作的一名民警,并第一个冲进房间制服持枪嫌犯。2008年10月,他做了胃癌手术,医生再三嘱咐要安心静养。但是,出院后的第二天,刘志珍同志就回到工作岗位上。2008年,他做了10次全身、6次局部化疗,但仍强忍呕吐、反胃、头发脱落等化疗反应带来的巨大痛苦,先后完成30余次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任务,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到山西视察、过境等13次安全警卫任务。向刘志珍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赴汤蹈火、舍生忘死、顽强拼搏、奋力抗争的英勇精神,发扬人民警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随时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
五、学习刘志珍同志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高尚情操。1995年,刘志珍同志了解到一名民警开车到农村办案让村干部加了20公升汽油问题后,在派出所大会上对该民警进行严厉批评,并亲自将油款送还村干部。平时,他生活极其简朴、节俭,一心扑在工作上。病重期间,他用时断时续的话语劝告同事“不要跑来看望”、“做好工作才是最重要的”。临终前,他一再叮嘱家人要“丧事从简,不要麻烦领导,不要给组织添麻烦”。向刘志珍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克己奉公、清白做人、一心为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正人先正己,争做廉洁自律、清廉从警的表率,维护督察民警的良好形象。
刘志珍同志的事迹平凡而伟大,充分体现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尚情怀,体现了为了民警、依靠民警的督察本色。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要大力宣传和弘扬刘志珍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向刘志珍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把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暨第二次警务督察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专项督察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和激励广大督察民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正确督察理念,增强做好督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勤奋学习,增长本领,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公安中心工作落实,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