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在15%以内,公安机关的破案率和抓获作案成员数、检察机关的批捕和提起公诉率、审判机关的判处重案率提高5—10%;社区打防控一体化和治安防控体系初步形成并发挥有效作用,控制和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除以上八个方面外,我们还要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包括假冒伪劣商品,偷漏税、社会信用失真,文化市场混乱、劳动力市场不规范等。
具体要求:一是各级党委亲自抓;二是充分发动群众;三是树立连续作战思想;四是在严打斗争中锻炼、考验、教育队伍;五是明确目标和责任;六是形成打、防、控体系。
这次“严打”整治斗争,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区已经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组和各个工作组。各乡镇、街道也要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做到密切配合,深入发动群众,揭发各类犯罪活动,要在全区范围内迅速形成齐抓共打的高压态势,通过点上打、线上访、面上控,彻底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使我区的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起来,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关于信访工作
相对于“严打”惩治犯罪,打击违法行为,信访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主渠道,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应对日趋严重的越级上访和非理性的集体上访,教育引导群众有序上访、依法信访,切实改变当前信访工作中的被动局面,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在这一方面,过去我们在实践中已经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如党政联管、部门联抓、信息联网、基层联控、责任联究的“五联”机制,党委书记亲自抓、纪检书记具体抓、派出所配合抓、基层网络直接抓的“四抓”体系,还有强化责任制落实的分管责任、主管责任及部门和地域责任的“三项”责任制度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重要的是我们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都能够真正负起责任来,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不利于稳定的因素,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不能等到问题扩大、矛盾激化,才被迫采取措施,更不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软拖硬推,甚至矛盾上交。
今年的信访工作要坚持两个继续:在工作体制上,要进一步细化“分管、地域和部门、主管”三道责任,继续实施“分管责任、地域和部门责任、主管责任”三项责任制度。一是分管责任。上访是由哪个部门工作引起的,首先要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而且要负责到底,直到问题解决。二是部门和地域责任。哪个部门的下属发生上访,由哪个部门负责;哪个地区的群众发生上访,由哪个地区的单位负责,并且要负直接责任。三是主管责任。哪个地方发生上访,当地的党政一把手要负责解决。某个地方的人来上访,只要接到区委办、政府办、区信访办的通知,当地的一把手要立即组织人员把上访者领回去,同时要限定时间,报送处理结果。对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重访上访、酿成群体性事件者,要追究其领导责任。一把手很难当。现在只要有上访事件发生,首先就找地区和单位的一把手;所以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化解。同时,对群众上访的问题也要有耐心。
在工作方法上,要继续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践证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的有效办法,我们要在总结前段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不仅要做到准确排查,而且要在调处上狠下功夫,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方针,尽可能及时化解,避免酿成事端。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制度,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把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我们也要制定依法信访的有关规定,对上访人员的行为要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