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农村改革、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劳动力大批转移的新情况,大力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进一步夯实乡(镇)妇女组织。基层妇女工作要突出办实事、求实效,每年要有计划地为妇女群众办几件实事,扎扎实实地为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根据新时期妇女群众的要求,运用妇联组织长期在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为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三、加强领导,确保妇女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是妇女工作健康发展,妇女事业全面进步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努力把我县妇女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要把妇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级党委要认真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妇女运动的特点和规律,把妇女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县委常委班子要定期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召开妇女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妇女工作中带方向性、原则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妇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支持妇联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政治原则上把关,具体工作中放手,制度措施上落实。各级党委要明确一名副书记分管妇联和妇女工作,经常过问妇女工作,多作调查研究,多给妇联交任务,压担子,出题目。党政部门召开重要会议,特别是研究决策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重大问题时,要请妇联的同志参加,征求她们的意见,以更好地反映广大妇女群众的意愿。
二是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妇女工作。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维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支持,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协调、各方参与”的妇女工作格局。人大要加强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各项法规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妨碍妇联组织开展正常活动的错误行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和妇联组织的联系制度,健全各级妇女儿童(本资料权属,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妇儿工委要不断适应妇女儿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探索妇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认真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落到实处。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旗帜鲜明地反对歧视妇女的各种陈旧观念和落后行为,大力宣传在各条战线上为盐津三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充分展示新时期盐津妇女群众的精神风貌。组织、人事、劳动、政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确保妇女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平等地位,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妇联是党领导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妇联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首先,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做到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要防止基层妇联组织弱化的趋势,健全稳定乡村妇女组织,配齐配强乡村妇女干部。乡(镇)妇联主席原则上配备专职,特殊情况有兼职的,要保证有足够的精力做妇女工作。其次,要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保证妇联组织和县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的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到位,把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