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政策更不能出台。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继续做好“两个确保”,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入基层,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凡是涉及群众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好,确保让他们过一个衣食无忧、欢乐祥和的春节。
四、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之间相辅相成,互相联系,缺一不可。
要抓住教育这个基础,使干部不想腐败。领导干部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思想认识、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自觉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艰苦奋斗,才能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的考验,才能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近些年揭露出来的一些典型案件一再表明,领导干部犯错误往往是从放松要求、思想蜕变开始的。要切实改变对干部“平时教育不够,出事无法挽救”的现象,既惩腐于“既然”,更防腐于未然。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根本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教育、“两个务必”教育,把思想教育贯穿于对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的全过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大宣教”的格局,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达到提高党员素质、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要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集中培训等,不断增强警示作用和教育效果。
要抓住制度这个根本,使干部不能腐败。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腐败集中表现为对公共权力的滥用。在查处的案件中利用审批权索贿受贿、利用司法权贪赃枉法、利用资源监管权巧取豪夺、利用资金经营权中饱私囊、利用工程发包权明沾暗要等案件占相当比例。近几年来,我市依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法规规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提高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水平。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逐步深入,要进一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重要决策、措施和具体规定之中,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要继续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诫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和廉洁勤政月报制度,坚持民主评廉、述职述廉制度。要根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和规律,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等项改革,用制度选人用人,用制度管钱管事,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铲除腐败现象蔓延的土壤。*
要抓住监督这个关键,使干部不敢腐败。加强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关心爱护。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做到“四个决不能”:决不能以为自己是领导就为所欲为不受监督,决不能有了工作成绩就狂妄自大忘乎所以,决不能把组织的告诫提醒置若罔闻,决不能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要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机关专门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从决策、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尤其要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加强监督。要改进监督方式,努力把监督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为主转变,努力提高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