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完善了《民政厅党组会议事与决策规则》、《民政厅机关业务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民政厅车队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为了强化对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制约、程序、阳光”的原则,拟定了《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直属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待进一步论证完善后,公布施行。
(五)提高素质,增强了落实科学发展的能力
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抓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增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一是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活动中,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照活动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围绕“为民”主题,认真查找在为民情感、为民作风、为民纪律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扎实整改;结合专题调研、春节走访慰问等活动,深入到困难群众家中,体察困难群众的疾苦,了解困难群众的意愿,进一步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之间的感情,强化了服务意识。二是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学习实践活动中,通过组织团员青年开展“读书成才”活动,组织青年干部进行学习心得交流,提高了他们的理论素养。通过部省合作共建武汉城市圈创新型民政事业发展示范区和厅党组成员集体听取各处室(单位)20*年工作思路、目标措施汇报,促进全厅党员干部共商发展大计,共谋发展良策,发展观念和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能力和谋划能力进一步提高。经过多年培养锻炼,特别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陶冶,机关15名青年干部走上了副处级领导岗位。三是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将低保、优抚、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等各项民政政策和办事程序通过民政厅门户网站和各处室专业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两次配合省纠风办、省广播电视总台、*日报传媒集团联合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走进民政厅”节目,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现场解答群众在热线电话中反映的热点问题,对需要调查核实才能答复的问题,都认真调查处理并逐一答复。在工作落实上,强调用到困难家庭的入户率、到灾情现场的到场率和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的办结率来检验我们的工作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改进和办事效率的提高。
我厅学习实践活动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对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照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主要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和要求了解掌握的全面性、系统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党员干部工学矛盾没有完全处理好,统筹兼顾不够;整改落实工作需要从重点整改向全面整改推进,进一步加大力度,扩大成果。
回顾近的学习实践活动,我们有以下五点体会:
(一)坚持理论武装,是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基础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纵观我们党内历次集中教育活动,无不把理论学习作为先导并贯穿始终。这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中央、省委到厅党组都要求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为推进事业发展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理论武装,才能深化认识,不断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树立符合我省民政实际的科学发展理念,使全厅党员干部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各项工作,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自觉行动。
(二)突出实践特色,是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
学习实践活动的全部意义,归根到底在于解决实际问题,这也是衡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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