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整改见速度,难事整改见效率,实事整改见成果”的原则,把维护
“三个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作为整改的重点,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一是做好城乡低保扩面提标工作。20*年,将农村低保人数从110万人扩大到140万人,两次对农村低保对象按照人月均补助提高10元的标准,合理调整补助水平,使月人平补助水平达到45元。同时,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两次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使全省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120元。近期,在进一步健全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机制的同时,重点关注新产生的生活困难家庭,特别是对金融危机中企业倒闭、破产、经营不景气而下岗、失业的城镇人口,凡符合条件的将其全部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有困难,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临时救助。为保障更多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报省政府同意并纳入10件实事,20*年再次扩面30万人,使农村低保规模从140万人扩大到170万人。二是加大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力度。为了让农村特困群众“住有所居”,我们积极推进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去年上,我们在多方筹措12亿元资金,完成了4.67万户因冰冻雨雪灾害造成的倒房恢复重点任务之后,去年10月和12月又分别在大悟县和孝昌县两次召开现场会,加强示范引导和督办落实。全省又投入危房改造资金6.63亿元,完成2*75户的危房改造任务。三是妥善安排好冬春困难群众的生活。春节期间,为了让城乡特困家庭能和全省人民一道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对全省64万户城市低保家庭按户平220元的标准进行了慰问;对全省65万户农村低保户中的30万户特困家庭以及5万户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按户平125元的标准进行了慰问。四是加大了对孤残儿童的关爱力度。对艾滋病致孤儿童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生活救助;资助120名适宜手术康复的残疾儿童成功实施康复手术;启动了我省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为120名贫困唇腭裂患儿进行手术治疗。为了有效解决“三孤”人员看病难的问题,资助他们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并将他们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五是着力提高特殊群体的供养水平。为了让特殊对象的生活水平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积极争取省政府同意并纳入10件实事,20*年,将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和孤儿的供养标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每年1800元、1300元和1500元。六是有效保障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大幅度提高了全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20*年,我省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提高20%,“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15%,“三红”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5%,因战因公致残一至二级残疾军人、因战因公致残三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致残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每月护理费分别提高630元、5*元和380元;针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制定了《*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行办法》,明确将全省重点优抚对象纳入相应的城市医疗保障制度范围,享受医疗补助和医疗优惠;为了破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题,加大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20*年全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75.3%,人平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较上年增长3000元,有5370人通过培训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增强了市场就业竞争力。
(三)推动工作,促进了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坚持“两结合、两促进”,努力用工作实绩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一是认真谋划部省合作共建项目。为促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经我厅积极争取,去年12月25日,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同志亲赴*,代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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