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级干部学习贯彻胡总书记讲话精神,并要求一定要深刻领会,并以“八个方面”为标尺,衡量自己的言行,年度公务员考核以及村“两委”考察,将以此为重要考核依据考察干部,进一步促进干部作风建设。
㈢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规定。年初永新镇党委研究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不能“一言堂”。
三、健全和完善了各项反腐倡廉制度,规范镇、村干部的从政行为
㈠围绕“正确行使权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镇党委制定了重大问题决策和执行制度、会议制度、廉政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机关内务管理制度、财经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用制度来约束镇、村党员干部的行为。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党委决策和执行力的决定、党员干部违反纪律的处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做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㈡加强村干部的管理。2007年镇党委加大了对村干部报酬的管理力度,使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能够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奖勤罚懒,促进农村和谐发展;进一步完善了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使农村“两委”干部的考核,更严谨、更具操作性。
(三)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在村务公开的方式上,各村采取了以公开栏、村民代表会议、广播、村报等形式进行村务公开。各村村务公开栏开辟了新农村建设、财务公开、党员承诺、法律宣传、计划生育、重大事项等栏目,对常规工作特别是财务方面按月进行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公开,村级重大事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确保了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特别是财务公开方面,由会计服务所根据财务运营情况,按流水账方式制定公开内容,明确每月10日必须进行公开。
㈢完善机关财务制度,严格财务审批程序、支出范围和权限,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先批后办制度,有严格的财务审批程序、支出范围和权限,经常性支出由经手人、主管领导和镇长签字后才能报销,非经常性支出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党委书记、镇长请示后方可支出。大额支出要经党委会研究同意才能支出。
㈣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监管制度,实施全过程监督,严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在新农村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上,除必须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之外,对各村土地征用占用资金实行了专户管理。没有经过党委审批的事项,村两委不能随意动用这些资金。
回顾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永新镇在源头治理建立规章制度、责任制延伸、廉洁从政和民主管理双项承诺制、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制度以及加大对村级事务的监管力度,强化村级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抓廉政建设促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对我镇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突出特点,开拓思路,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新路子,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成效,为永新发展、稳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