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目的是研究我县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如何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整体合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减少职务犯罪,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刚才,县检察院通报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对今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各有关单位回去后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一些负面效应也越来越凸现。表现为:过多地讲利益、讲报酬、讲享爱。出现了“四个倾斜”:一是在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上向个人倾斜;二是在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上向现实倾斜;三是在奉献与索取上向索取倾斜;四是在艰苦奋斗与享受生活上向享受倾斜。这些倾斜的出现,使得一些领导干部把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赋予自己的权利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手段,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走上犯罪道路。这不仅严重破坏了党风政纪,损害了党群利益,也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一批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来看,有的内外勾结,暗箱操作,收受贿赂;有的弄虚作假,大肆贪污、挪用公款;有的严重不负责任,渎职失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四个倾斜的具体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县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与变化,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加快发展过程中,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法纪意识淡薄,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产生腐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观上看是放松思想政治工作,一些腐朽的思想乘虚而入;客观上看还存在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管理和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因此,我们必须高度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意义,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重要的是它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的形象,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方针,从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入手,尤其是抓住权力易被滥用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监督制约,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发挥职能,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做好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法律赋予查办职务犯罪的重大职责。几年来,我县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部署,依法行使检察权。一方面加大了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力度,取得一定的成效。2002年以来,我县共查处了56件2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9000万元;另一方面逐步加强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积累了一定经验。今后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优势,运用检察职能开展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发案特点、规律和预防对策的研究,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单位、各企业要齐抓共管,特别是在人、财、物的管理上,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铲出滋生腐败的土壤,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