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事故,因新闻媒体炒作,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近日,国家和省市领导分别对此事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我市对当前频繁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引起重视,采取措施,防范事故。为此,我们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势头,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一是高度重视危化品安全监管,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危险化学品事故易造成人员伤亡以及中毒、污染等次生灾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大力宣传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强化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加强政府执法监管力度和部门履行职责能力,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严格规章制度,认真排查和整治隐患,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安全许可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已经明确的许可申请和整改期限的要求。在2005年12月31日前未提出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关闭。已经提出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具备发证条件的,限期在今年6月30日前整改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由各级安监局负责牵头,在政府支持下,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标准、严格验收,严防放松要求、走过场。关闭企业名单要向社会公布。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需要搬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限期搬迁。
三是指导和督促化工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督查,督促企业开展全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自查自纠,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防范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
四是开展全面普查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 各级政府要组织各职能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街、镇、村、社区力量,迅速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特别是出租场地、出租屋等开展一次地毯式的全面普查登记工作。各区县要认真落实“一企一档、一企一卡”制度,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逐一分类建档,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检查、排查企业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尤其是危运车辆安全性能及资质、危化品企业内部管理、设备设施及电气的安全性能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强硬措施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五是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
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道路运输的整治与监控,防范翻车泄漏事故。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道路、水路巡查,对非法、超载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船,要坚决就地暂扣、就近处置;要加强驾驶员和押运员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行驶、疲劳驾驶;要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监控装置、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各区县要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检查。
六是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迅速报告处置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区县安监局要立即向同级政府报告,同时要迅速向市安监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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