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个表述,系统地反映了党和国家关于资源、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安全发展,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所谓“安全发展”,是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把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各个行业、各类企业的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证的基础上,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广义的安全发展也包括了防灾减灾、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等。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是安全发展的核心内容和基本任务。
落实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实践安全发展的理念,必须重视做好安全规划工作。我市目前已起草了安全生产“*”规划,现已提交市政府审议。安全生产“*”规划明确提出发展目标:到2010年,我市各类事故总数要控制在8000起以内,总死亡人数控制在1700人以内;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降低35%,达到0、24人/亿元;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下降25%,达到2、06人/10万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达到6、86人/万车,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各区县要把市已经明确的指标、目标,分解落实到本区县的“*”规划中,指标设置和奋斗目标要与市的规划相衔接、相一致。这是落实安全发展的最基础环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同志一定要紧紧盯住,积极呼吁和沟通,全力推动。
(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始于五中全会《建议》,并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方针的这一发展和完善,是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反映了我们对安全生产规律认识的深化。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固然十分重要;但对于生命个体来说,不存在“亡羊补牢”问题,伤亡一旦发生,就不再有改变的可能。因此安全生产工作的立足点,必须始终放在预防事故和治理隐患上,而不是被动地应付事故,不要等到付出生命代价、有了血的教训之后再去改进工作。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就是要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把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性任务,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主要精力放在治理隐患、遏制事故、减少伤亡上。各个重点行业和领域,都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进行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加强社会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是保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途径。社会舆论普遍关注安全,各类媒体积极反映安全生产问题,是文明进步的体现,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支持和极大促进。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安全监管系统的同志,没有理由不欢迎这种进步,也没有理由拒绝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一些伤亡事故、重大隐患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常常是媒体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做出反映和揭露。工会、青年团等群众组织的参与和监督,以及群众举报,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假如说,一个时期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取得一些成绩的话,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功不可没。对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问题,安全监管系统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查证落实,并逐级上报。一旦建立健全这样一个监督机制,不仅可以使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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