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产品生产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银行贷款等方面要予以优先安排;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要提供优先服务。市政府已经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名牌产品的奖励办法》,对于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在省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市政府将奖励30万元;对于获得吉林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在省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市政府再奖励5万元,进一步增强企业争创名牌的意识。要加强对名牌产品的商标、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坚决打击假冒名牌产品,营造有利于自主品牌成长的环境。要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争创名牌产品活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的良好舆论氛围。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质量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把我市质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第四,要全面加强质量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要运用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等手段,严格市场准入。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要进一步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建立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包装、储运、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逐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切实保证用药安全。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跟踪抽查,组织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抽查,确保监管到位。质监部门要完善企业监管机制,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上,做好定期检验,把好安全生产关。
第五,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前不久,市政府制定了《*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特别是对涉及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国计民生和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产(商)品,要重点监控,保持高压态势。集中整治行动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区域,即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小企业密集区;二是重点单位,即管理混乱、违法违规严重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小作坊等;三是重点产品,即食品、药品及其他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消费品。要在“查、治、管、扶”上下功夫,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条件是否具备,产品是否合格;对达不到质量卫生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对制假窝点要坚决取缔;严格准入许可,加强各环节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同时,要把专项整治与加强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把执法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形成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领导,推动全市质量工作开创新局面
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既是一项当前紧迫的重要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重大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合力推进,为全市质量工作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和外部环境。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强化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为了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市政府成立了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期间,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深入各地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也要从实际需要出发,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大力支持质量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