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具有良好的品行”是《公务员法》中写得明明白白的国家公务员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条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是《公务员法》中写得明明白的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如果连最基本的道德都没有,连最根本的义务都不履行,就丧失了在这个岗位上工作的资格!就不要再做国家公务员了!因此,我们一定要重视这支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加强荣辱观教育,引导大家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精神,切实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根本问题解决好,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第二,扎实推进纠风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对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工作作出了部署,要求十分明确。具体落实到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就是要对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群众看病贵等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把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好。当前,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发展道路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人民群众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就是比较突出的一个。大家想一想,广大工人、农民,我们广大的人民群众收入并不高,生了病本身就非常难受,用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却买了贵药,吃了还不顶事,贻误了病情,甚至吃了假药,有何感想!我们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到底做了多少事,尽了多少责?必须要认真思考。有的同志,说起药价,就认为都是物价部门的事。难道我们就没有责任?我们要认真思考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哪些责任,怎样做好我们份内的工作。希望同志们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有一个积极的态度。今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治理“一药多名”,规范药品标签,严格控制改变规格、包装、剂量,完善审评审批机制等措施,人民群众反映很好。希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各级领导同志,永远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认真落实好这些措施,使人民群众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惠,更多地感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
第三,加大办案力度,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在当前违法违纪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呈易发多发态势的情况下,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增强惩治腐败的威慑力,对于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中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利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权力,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商业贿赂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坚决纠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利用行政权力,插手干预医药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的行为。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对于违法违纪的腐败分子,不管他们藏得多深,都要组织力量把他们挖出来,决不能让他们逃脱党纪国法的惩治。
第四,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切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的全局。要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按照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章,进一步健全党组(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以及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制度,做到以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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