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提升“三个服务”水平,全市地税事业形成了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十五”时期,全市地税部门累计组织地税收入及教育费附加20.06亿元,与“*”时期的10.87亿元相比,净增9.19亿元,年均增长21.5%,为平衡地方财政收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地税形象、基层面貌、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取得全面协调发展,形成全系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总结“十五”时期全市地税工作的经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始终坚持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践证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确保地税系统干部队伍稳定,推进全市地税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教训是沉痛的。从违法违纪案件的性质看,有挪用税款公款、赌博以及向纳税人“吃拿卡要报”等等,严重违反了党章的规定,违背了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重损害了地税部门的形象,严重腐蚀各级地税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妨碍了全市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反映出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切合地税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还有待健全。因此,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更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加快地税事业发展的大局中去,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局关于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地税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积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推进全市地税事业更快更好发展中有更大的作为。
要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有更大的作为。在地税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就是要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为工作灵魂。各级地税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处理地税反腐倡廉工作与坚持依法治税的关系,把服务依法治税、保障依法治税、促进依法治税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要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推动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实现执法权利的责任化,以内促外,确保广大地税干部严格依法治税。要加强对税收征收、管理、稽查等各个环节的执法监督,坚决查处在组织收入上违反“三个严禁”规定的人和事,严肃查处地税干部违反税法擅自减免税、收过头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以及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等问题,避免各类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使全系统地税纪检监察机关成为坚持依法治税的积极实践者、忠实执行者、自觉推动者和坚强保障者。
要在优化政务环境工作中有更大的作为。近年来,全市各级地税部门牢固树立地方税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不断提高“三个服务”水平,政府、纳税人、基层对地税部门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升。各级地税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纠正“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干部在收受礼金、礼品、礼券、赌博等方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要通过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方式,拓宽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优化政务环境的长效机制,力争在今年的全市“加强机关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活动中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推进全民创业,“决战工业500亿”营造公平、公正、和谐、便捷、优质、高效的执法环境和服务环境。
要在培育和发展地税文化工作中有更大的作为。廉政文化是地税文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地税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