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四、要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经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与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
五、严格税收执法,增强服务意识,搞好行风评议,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地税良好形象。一要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和各种层次的座谈会,征求意见,接受监督和评议;二要进行问卷调查,明查暗访,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四要树立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通过推行首问责任制、“一窗式”服务、办税公开等方式,改变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低、工作作风飘浮以及“吃、拿、卡、要、报”的问题。要重点纠正向纳税人借钱和借占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住房以及到企业报销私车保险、修理和燃油费用等行为。认真清理税务机关拖欠基建工程款的问题,坚决纠正税务机关铺张浪费,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的行为,树立地税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
六、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办法。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局已结合我市地税系统的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纲要》实施办法。各单位也应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具有自己特点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实施纲要》,要深刻领会其丰富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
七、要注意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市地税系统的党员干部素质得到了提高;机关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服务得到增强;基层组织建设得到了加强,初步确立了机关党建的长效机制。但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特别是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整改任务要进一步落实,一些复杂问题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整改和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认识到,整改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逐一加以整改,以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八、关于今年的收入任务。今年,区局没有下达收入任务,市政府下达给我们的任务是*万元,截至*月底,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万元,同比增收*万元,增长*%。但是,总的来说,今年我们组织收入的任务仍十分严峻,希望各单位认真分析税源分布情况,做好税源盘查,加大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同志们,今年我市地税系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干部队伍勤政廉政,并以此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努力开创我市地税系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市委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