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认真落实税收调控和优惠政策,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始终坚持税收经济观,在严格依法征税、应征尽收的同时,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技术改造等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收9.2亿元,有力地推动了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完善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执行机制,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确保了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到位。调高了石灰石、煤炭、有色金属等资源税税额,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分配职能,促进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认真落实再就业、民政福利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扩大后的扶助范围,改进减免方式,累计减免税收近1亿元,帮助特定群体改善民生。在全省150多万税务登记证换发工作中,共为企业节省工本费支出3767万元,减免支出92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制定年收入12万元以上等纳税人自行申报实施方案,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协助省政府制定八条扶持灾后复产税收政策,有力支持了灾区群众生产自救渡过难关。
(四)全面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依靠自身力量,开发推广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在*成功试点基础上,10月份实现了全省全面上线。目前全省共有6538名税收管理员在使用这个平台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有力促进了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和责任的落实,受到国家税务总局谢旭人局长的充分肯定。开发税收分析系统,基本完成数据仓库建设,已在*市全面上线。开展全省地税收入潜力评估与挖掘调研,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扩大监控覆盖范围。构建房地产、建安、金融保险、电力等14个重点行业税收预警指标体系,对达到预警红线的各类纳税户,逐一开展税务检查,提升了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开展企业所得税税源转移调研,为研究解决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提供了决策依据。实施汇算清缴改革,提高了汇缴质量,全省10万户汇算清缴企业共调增应税所得额42.6亿元。建立税源转移审核制度,加强转制企业税务检查,控制了国家税收流失。强化涉外企业税收征管,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三资企业盈利面扩至69%。创新出租屋税收征管,实施综合代征和动态监控,目前全省纳入税收征管的个人出租屋超过200万套,税收收入增长40%以上,有力推动了社会综合治理。加强货运业营业税管理,强化纳税申报审核。贯彻落实烟叶税条例,及时将烟叶税管理纳入规范化、信息化轨道。积极做好契税、耕地占用税接收准备工作。
以换发税务登记证为契机,全面清理审核大集中基础性数据,夯实了税源监控的基础。延伸税源普查成果,督促各地整改落实。组织全省税收票证管理、税款缴库和委托代征专项检查,强化了基础管理。深化发票管理改革,做好税控收款机推广的前期准备工作。联合国税部门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提升了分类管理水平。
(五)推进信息化工作重点转移,加快了数据管理应用步伐
发挥信息化建设先发优势,总结信息化建设经验,组织大集中工程验收评估,历时五年的大集中建设取得重大成果。专家评审组指出:大集中系统作为全国同类系统中用户规模最大的管理平台,达到了该领域全国领先水平,推进了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对金税工程(三期)和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阳胜称赞大集中工程建设取得可喜的丰硕成果,把税务管理向现代化发展推进了一大步,是一个了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