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税干部执法、服务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在监督检查的形式上,除开展正常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外,要做到“三访”:一是坚持明察暗访。市局每季度将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座谈走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经常性地深入企业、个体户了解税务人员执法、服务情况,改进工作,树立形象。通过开展社会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跟踪回访。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跟踪回访,检查税务人员有无违规检查现象。检查考核结果要与评先创优挂钩,与干部的选拔任用挂钩,与目标责任奖惩挂钩,做到功过分明。
(四)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级要按照总局提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练好“三个基本功”的要求,采取多种途径,切实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强化对政治理论、税收知识、财务知识、计算机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水平,造就学习型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效地指导工作。从今年开始,各县(市区)局纪检监察部门每年要向市局报送2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每月报送1篇纪检监察信息,市局年底通报情况。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四个善于,即善于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善于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善于抓住时机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善于依靠领导,发挥部门作用抓好工作落实,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展的需要。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向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今年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让我们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一页 [1]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