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授意或默许他们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谋取私利;(4)从实际出发,认真清理用公款为干部职工个人谋私利的问题,认真清理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
4、进一步加强巡视检查工作。各级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工作报告、任期交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财产收入和重大事项申报等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基建工程及大宗物品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局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工作力度,按照省局要求成立巡视组织,配备专职人员,健全工
作制度,完成不少于二分之一县(市、区)局领导班子的巡视检查,两年内对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巡视检查一遍,使这项工作逐步迈入经常化、规范化、专职化的轨道。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完成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贵在落实,再好的思路、再完善的制度、再有力的措施,如果不去认认真真抓落实,只搞纸上谈兵,空对空,只能是流于形式,见不到实际效果。为此,全市国税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一)领导认识要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矛盾多、难度大,而且会触及到一些人的切身利益,能否深入、有效的开展下去,关键在领导班子,领导班子的关键在“一把手”。因此,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要切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要带头落实总局、省局党组提出的“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坚持清清白白地做人,公公正正地做事,带头做反腐倡廉的表率。
(二)齐抓共管要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关系到全系统各级机关、各个部门、每个人的大事情。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主要领导到一般干部,从职能部门到牵头单位,从领导班子到科室、分局,都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工作目标、职责范围,确保责任到位,责任到人。为切实做好市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岗两责”,按照省局的要求,市局将对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逐项逐条地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具体的牵头和配合单位的工作任务及责任内容,并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局也要参照此做法,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省局、市局将在下半年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责任到位。
(三)监督检查要到位。今年要着重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分局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执行民主决策、公开办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制度落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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