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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夯实质量法制基础。我国有质量法律法规11部,但违法现象仍然严重,关键是执法不严、以收代罚、以罚代刑等现象给质量违法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要建立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法规治本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推进质量安全工作。
(二)强化部门监管,建立规范有序监控机制。
一要强化监管责任。质量工作涉及部门多,质监、工商、农业、卫生、经贸、商务、公安、建设、交通、食品药品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农业部门要注重农药的使用和残留含量控制,畜牧部门要注重防疫防病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注重产品出厂检验和厂门把关,工商部门要注重商品过期变质和虚假宣传问题,卫生部门要注重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确保全市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要创新监管手段。加大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监管力度,是加强质量工作的关键。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运用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等手段,严把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特别是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要严格准入,将不具备资质的生产经营者拒之门外,从源头上遏制制假售假行为。要加强企业监管,进一步实行监督抽查、缺陷产品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完善对产品生产、包装、运输、仓储、批发等过程的全面监管,确保质量安全。要强化食品监管工作,健全监管网络,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包装、储运、销售等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强全程监管。要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切实保证广大群众用上放心药品。质监部门要抓紧做好有关技术标准的修订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重点抓好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安全、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形成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要强化标准生产,企业在从事生产活动时,凡是有标准的,就要严格按标准执行。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以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品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公司+基地+标准”的农业标准化管理新途径、新模式,着力提高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质量,提高农产品质量。
三要涵养监管人才。加强质量管理,人才是关键。质量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涵养工程,努力建设一支能吃苦、善钻研、作风硬、工作实的质量工作队伍。要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质量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注重对外吸引,纳贤求才,特别是部分企业质量管理人才,充实质量管理队伍。要建立与大中专院校的合作机制,为我市质量工作注入新鲜血液,以适应新时期质量工作需要。
(三)推进企业自律,建立以质取胜诚信机制。
一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质量,主体是企业,质量问题,根本在企业。各企业要将产品质量看作自己的生命,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认真落实企业法人质量工作负责制。生产企业要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负总责,一旦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销售企业必须认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等,自觉做好质量安全工作。
二要健全企业质量内控体系。推进企业质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