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与市总工会联合召开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会议,标志着我们与各级总工会的密切合作,从后台走向了前台,迈出了关键和实质性的一步。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和议程,就是要统一各级地税机关对代收工代收政策,对代收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动员全市地税机关积极投入代收工作。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是经过市政府同意,在缜密规划、细致调研的基础上,规范工会经费收缴体制的一项重要变革。《*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地税局代为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漯政[20*)43号)明确规定,自20*年1月1日起,由市地方税务局按月代为收缴本市辖区内企业、非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会经费,市总工会、市地税局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市总工会委托*市地方税务局代为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漯工发[20*)23号)等有关文件。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继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后,政府赋予地税机关的又一项重要职责,这对拓展地税部门的职能空间,建立与各级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树立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将起到积极作用。为确保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作顺利运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识要到位
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首先,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贯彻《工会法》、维护职工权益的需要。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依法履行职能、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维护职工权益的物质保障,是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实施扶贫济困,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工会经费可以在税前扣除,用之于职工,其本质就相当于一个初次分配。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后,工会经费的收缴局面将会有新的突破,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实质上就是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共享行政资源、提高收缴效率的需要。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将工会经费收缴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需要,有利于工会经费的依法收缴、刚性收缴,提高收缴效率。从外地考察结果来看,地税代收工会经费,一方面,充分运用了地税部门的信息资源和征收资源,强化了对缴费单位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约束力,使缴费单位自觉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明显增强,扩大了工会经费的收缴面,减少了空白点,提高了收缴率,工会经费收入明显增加。另一方面,有效缓解了各级总工会信息匮乏、人力不足的状况,规范了工会经费的收缴模式,使工会经费的收缴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第三,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部分困难职工成为弱势群体,其就业、生活、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遇到很多困难,需要社会的关心爱护,需要工会组织的帮扶。工会组织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突出维权职能,对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必须要有经费作支撑,离不开工会经费的收缴。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后,能够提高收缴效率,增加工会经费收入,为工会组织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支撑。
第四,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拓展地税职能的需要。我们要正确对待代收工作,一方面,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市政府和市总工会对我们地税部门的充分信任,我们要以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不负重托,努力做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