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业务和政务管理并重,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并重,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构建多方位、深层次、高效能的税收管理格局
管理在税收工作中的运用,内容繁多,涉及面广,立足于“十一”五时期税收工作的主要任务,关键是要抓好以下“四个重点”,进而带动整体工作的发展。
一是抓好税收执法管理。要严格税收执法,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依法征税与支持经济发展、依法征税与完成税收计划、依法征税与纳税服务、依法征税与完善税制之间的关系,做到依法治税、依法征管,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严禁转引税款。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关于维护税收秩序严禁转引税款的通知精神,对地方政府和部门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作出的减免税决定,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要向上级报告。要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推广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计算机自动考核,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扎实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要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税务稽查,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继续严厉打击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可抵扣票,利用假报出口、以次充好、低价高报手段和用虚假进项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偷税等行为。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要认真落实国税、地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五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震慑税收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改善税收法治环境。
二是抓好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税源管理水平直接决定着税收征管质量。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必先加强税源管理。
一要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要重点解决好管理员职责不清、工作重点不突出,以及有些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管理员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片面认识和做法。要明确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定位,正确处理好税收管理员与办税服务厅、税务稽查以及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义务,而且各自不能相互代替,切实为管理员减负“瘦身”,促进管理员水平的提高,真正发挥好管理员的本职作用。
二要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要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严格做好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要注重实地巡查,了解纳税户增减变化实际情况,减少漏征漏管户。依托信息化进一步落实纳税人户籍资料的“一户式”管理,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户籍管理的各类信息,建立健全户籍管理档案。要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户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辖区管户的巡查,税源管理部门要对税收管理员巡查情况和户籍管理效果进行考核。要加强与工商、金融、质检、统计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利用政府经济、社会管理的信息,构建纳税人户籍管理的信息网络。要进一步完善国、地税局在户籍管理上的协调配合机制,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件,实现户籍管理信息共享,齐抓共管,防止出现户籍管理盲点,使户籍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要大力开展纳税评估。要加强案头审核分析,进行行业横向比较,进行个案历史纵向比较,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推测其实际纳税能力,提高评估水平。上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税务部门的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所辖税源的规模、管户的数量等工作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纳税评估的工作能力,制定评估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纳税人因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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