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很好的研究和深化,监管水平不高,监管效果不佳。这次“婴幼儿奶粉事件”和以往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反映出政府监管能力的严重滞后,这一方面与政府对市场监管职能的认识不到位有关,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的相对薄弱。现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很多违法行为监管部门无法识别,对市场缺乏应有的分析和研究,缺乏职业的敏感性;监管人员中,很少有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更缺乏复合型人才。我们已经意识到了很多问题的存在,但总体监管能力尚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没有发现问题的时候,往往感觉良好,放松警惕;一旦出了问题,就手忙脚乱,没有很严格的程序和科学的态度,有的甚至欺上瞒下。我们要吸取这些事件的教训,提高分析、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里必须关注和分析一下产业中的“潜规则”问题。所谓“潜规则”是与社会行为规则相对立,就是非法或有害行为在较大范围内遵循一定规则流行,多数人明知不对,但往往不被社会明确批判和纠正,对社会造成危害,在一定时间里得不到应有的处理。在食品药品生产中,这种潜规则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地存在。这次奶粉事件的罪魁祸首就是在收购的鲜奶中掺加化工原料三聚氰胺。检测表明,在很多牛奶中都有这种物质检出,被认为是牛奶行业的潜规则。由此可以看出,其它方面和类型的潜规则应该也是存在的,我们要善于研究和分析。
(四)必须提高危害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控制危害深度和广度
危害事件发生后,怎么及时有效处理,控制事件发展和危害深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更重要的政府监管行为。这对政府监管部门来讲,还缺少经验和思路,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还需要加强。反映到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就是要如何稳定社会情绪、如何实施救助、如何控制危害事态发展、如何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信息、如何防止连带事件发生等,我们的经验还比较少。处理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必须遵循快捷、冷静、控制、综合、有序、有效原则,及时有效地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和最低限度。
三、采取切实有效监管措施,确保我市药品安全
(一)正确认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增强监管工作的紧迫感
“婴幼儿奶粉事件”再一次说明,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尽管我市这几年采取了很多有效的监管措施,总体上比较稳定,但由于受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加上高度开放的市场体系,使得进入我市的产品还存在不少问题。药品安全问题还没有根本好转,制售假劣药品现象时有发生,危害公众健康的因素依然存在,对此要有充分的估计;我市药品生产企业特别是高风险企业和产品比较多,出问题的几率比较大,对此更不能掉以轻心。作为监管部门,应该深感责任重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二)全面分析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监管措施,促使企业整改到位
对当前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可能存在的问题包括“潜规则”问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较多的企业要严重关注。根据监管检查掌握的情况,我市药品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水平不高,个别生产企业不按gmp规范生产,重点缺陷整改不到位,存在原料药购入实物数量与发票不符,相关的工艺未进行必要的验证;从监督检查扣分情况看,药品生产企业在质量管理和自检方面问题较多,分别为23.6%和22.7%;境外企业委托生产药品目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做法,无批准文号出口药品的生产未严格按法规要求经省局进行备案。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经营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对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法律意识、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技术人员缺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