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在生产环节,添加剂的存在带来了极大的危险,有毒有害但有利的非法添加行为有增无减,而且花样翻新,有的甚至成为所谓企业“潜规则”。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因素,我们还没有完全掌握。以前认为牛奶有问题主要是药物残留,三聚氰胺问题很少有人知道;以前还有用农药防止火腿腐烂,用敌敌畏晒鱼鲞,还有很多我们没有认识到的或者没有发现的因素。由于这种生产处于分散状态,很难控制和预防有害物质的加入,又由于现代生产和流通,使得有毒产品流向广大的市场。药品方面也一样,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也十分复杂。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越复杂,政府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越低,就越需要我们不断提高分析能力。
(三)说明我国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淡薄
我国的食品工业还处在发展初期,规范化程度相对比较低,食品生产质量体系不够健全,基本上还停留在追求数量阶段,质量保障没有形成科学体系。由于政府监管的缺失,违法违规的风险和代价很小,构不成对企业的压力,地方保护主义滋长了企业不负责任的心理,没有建立起对食品企业的特殊监管,把促进企业经济增长作为政府的主要目标,使得企业培养不起负责的精神。企业的第一责任意识谈薄,反映在生产、销售、质量监管、内部管理、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后的处理等全过程。从“婴幼儿奶粉事件”可以看出,这样一个大型的知名品牌企业,都可以没有为消费者、为自己产品品牌的负责精神和意识,众多的中小企业就可想而知。不法分子向鲜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非法行为仅仅是一个源头,但作为大型生产企业完全应该对所收购的原材料安全负责,食品企业比较特殊,收购原材料有特殊性,这么严重的违法行为存在,作为企业能够也是应该知晓的,只是责任意识谈薄,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而已。造成企业责任意识淡薄的原因很多,最重要的是政府监管不到位,放任企业不法行为的产生和发展。
(四)说明政府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没有到位
“婴幼儿奶粉事件”是地方保护主义和监管理念偏差的直接恶果。如果要汲取教训,首先应该是政府和监管部门进行认真反思。地方政府没有落实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片面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只谋发展,不讲安全;只要做强,不要规范;只要又快,不要又好,指导思想出现严重偏差。从政府监管部门来看,一方面可能是监管思想出问题,由于监管理念发生问题,没有全面科学履行监管职责,把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变成了帮助一些企业产业发展的职能,很自然就不会认真研究质量监管问题,就一定放松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分析和严格的监管,对发生的严重安全问题就会视而不见,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这种思想支配下,监管的灵敏度下降,该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发现的问题处理迟缓,处理起来不关痛痒;对企业存在的危害产品安全的“潜规则”,不去分析,不去调查。此外,也有监管能力和水平不高的问题。现在政府监管部门缺少食品安全分析专家,检验专家和行政管理专家,也缺乏必要的标准和检测手段,对一些非法添加和比较有科技含量的危害因素,没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去识别。还有监管思路出现问题,监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情结还严重存在,不是去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而总是去总结所谓好企业的经验,然后进行经验交流;不是向社会公布哪些企业存在问题,而总是喜欢公布哪些企业守信用;不是给严重违法企业作出停业整顿或吊销生产许可处罚,而总是喜欢给企业发放“合格企业”、“放心企业”的牌子;不是去加大检验检测力度,而是热衷于搞什么免检产品。这种对企业的监管不但没有效益,还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企业处于变化之中,昨天不能代表今天,今天不能代表明天,企业也有责任、有义务生产合格、放心的产品。